特色馆藏

食货志(上)

 

 

 

 

食货志(上)

户口

据旧厅志载,厅属户口,自乾隆二十四年,于县治辽阔案内,奉拨巴县仁里六甲义、礼二里户口,隶厅管辖征输,计载册粮户及滋生花户七千七百户,人丁男妇五万一千零十四丁口。至乾隆六十年止,增添九千四百零五户;增添男妇二万四千七百三十丁口。新旧编计,承粮花户一万七千一百零五户,人丁男妇七万五千七百四十四丁口。嘉庆元年以后,未经奉行清查,并无拨出增入别处户口。统前编计,又增添户口三千五百二十一户,增添人丁男妇一万五千九百七十丁口。现在,十七年报部,实在承粮花户二万零六百二十六户,人丁男妇九万一千七百一十四丁口,男四万七千三百八十五丁,妇四万四千三百二十九口。又自嘉庆十八年起,至道光二十二年,民间买卖田产时有增减,现在承粮花户人丁共十万零三千二百三十二丁口。历咸、同、光、宣四代厅户口查报如何,档缺无征。民国成立以还,县府亦时有调查,卷亦散佚。三十二年,实行新县制,本县彻底整编为四十四乡镇,二百九十八保,六千九百九十甲,九万一千五百八十五户,现住人口为五十四万七千四百一十四人,他往人口为九千九百九十三人,共计全县五十五万七千四百零七人。嗣本县升为一等县,复将乡镇划分为六十三乡镇,丁口数额仍为五十五万余,无甚增减。兹查各乡镇保甲户口,以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县府填报一表较为详明,试列于次。

江北县各乡镇保甲户口编查概况一览表

乡镇名称

两路

沙坪

龙门

等级

保数

18

19

10

甲数

181

216

101

户数

2378

1111

丁数

6352

6072

2866

口数

5500

6463

2904

丁口合计

11852

12535

5770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南街北平路

南街中间

龙门上场

距县城里数

0

10

25

面积(平方公里)

30

37

18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回龙寺、水口、

水洞子、新房子、马盈庙、八角庙、玉皇山、沙田坝、龙家庙、戴家祠堂、澄溪寺、永平寨、高桥水、高峰顶

桥亭子、余家庙、刘氏庙、玉皇观、法济寺、五重堂、黄葛堡、石龙山、新铜湾、大屋基、白塔寺、石庙、观音岩

杨家庙、豆土湾、龙井、马家寺、观音庙、泥坎嘴、鹅田沟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5

4

13

保辖甲最高数

12

15

10

保辖甲最低数

10

8

10

保辖甲平均数

10.1

11.3

10.1

甲辖户最高数

15

20

13

甲辖户最低数

7

8

8

甲辖户平均数

11.2

11.0

11

乡镇名称

石坪

恒兴

回兴

鸳鸯

礼嘉

等级

保数

15

11

14

25

20

甲数

154

120

140

253

196

户数

1765

1356

1421

2804

2248

丁数

5025

4656

4103

7649

9218

口数

5005

3867

3818

7287

7135

丁口合计

10030

8523

7921

14936

16353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石坪中街

唐家沱

石盘河

鸳鸯桥

李家场

距县城里数

30

45

22

30

65

面积(平方公里)

18

18

25

30

30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武庙、红岩洞、毗卢寺、红土地、王家祠堂、古坟坝、普慈寺、向家石坝、公店子、十二坵、汤家岩、碾子湾、观音滩

高鹿厂、唐家沱、幺铺子、观音阁、扇子坵、沙冲庙、五显庙

石盘河、新大路、一碗水、破石缸、周家嘴、化龙桥、余家庙

玉皇观、金钱庙、尖山庙、茶店、马道子、堰口、山王庙、五郎庙、四垭口、韦家坡、石棺木、活观音、大石坝、江家岩

中间院子、

老房子、

插岗子、

猫嘴梁、

彭家岗、

柏溪、

玉皇观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8

12

9

1

3

保辖甲最高数

15

14

10

15

12

保辖甲最低数

9

10

10

6

9

保辖甲平均数

10.3

10.9

10

10.1

10

保辖户最高数

15

15

15

15

15

甲辖户最低数

7

9

8

9

8

甲辖户平均数

11.4

11.3

10.2

11

9

乡镇名称

大石

人和

龙溪

仙桃

悦来

等级

保数

7

17

11

10

12

甲数

80

169

104

100

122

户数

1105

2260

1528

1136

1275

丁数

2995

6822

4168

2657

4688

口数

2869

5893

4087

2890

3390

丁口合计

5864

12715

8255

5547

8078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大竹林码头

瓦店子

蒙子园

桃子垭

悦来中街

距县城里数

65

45

50

20

30

面积(平方公里)

36

27

21

75

37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龙荡子、吴家桥、大石坝、黑沟、石梁桥、重光寺、刘家岩、檬子园

听香店、茶店、凤凰滩、杨家坝、吉乐寺、菜家堰、窦家房子

藉塘湾、寨子坪、松树桥、新牌坊、斜石坝、龙头寺、板壁房子、天宫殿、双碑、老牌坊、挖断山、大龙山、文龙山

碉堡、桃子垭、任家湾、小桥、九龙寺、刘家院、枝子花岭

狮子口、观音峡、偏马山、徐家坝、小桥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5

6

12

13

5

保辖甲最高数

10

10

10

10

16

保辖甲最低数

10

10

9

10

7

保辖甲平均数

11

10

9.9

10

10

保辖户最高数

15

15

15

12

15

甲辖户最低数

10

8

9

10

8

甲辖户平均数

13.9

13.3

14.6

11.3

10.4

乡镇名称

滩口

复兴

水土

龙王

三圣

等级

保数

10

19

18

18

10

甲数

98

214

188

174

98

户数

880

2501

2285

2218

1026

丁数

2530

6853

8983

6606

3531

口数

2647

6644

6947

6083

2632

丁口合计

5177

13497

15930

12689

6163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滩口中街

本场文庙

本镇中街

龙王街上

高家庙

距县城里数

60

50

60

60

90

面积(平方公里)

6

32

20

41

44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正本团、和靖团、同德团、和睦团、安团、中坝、新房子、大屋基、半边山、钟家沟、大梁坡、岩口

冉家坝、黄泥湾、马尾沟、凉水湾、张家嘴、水口寺、大梁坡、火口石、大桥、黄家湾

龙王洞、大悲寺、歇台坝、罗家坝、川主庙、朝阳观、三根树、长岭冈、李家庙、复兴寺、五通庵、观音山、杨家河、苦竹溪、梓橦观、杀牛坡、麻柳坡

三圣、八角庙、

青龙寺、观音

庙、东林寺、

回龙寺、好

义堂、玉皇观、

得龙庙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3

4

5

15

13

保辖甲最高数

11

15

15

13

10

保辖甲最低数

10

7

7

8

8

保辖甲平均数

9.8

11.3

10.4

9.6

9.8

保辖户最高数

13

15

25

13

13

甲辖户最低数

8

7

10

8

9

甲辖户平均数

9

11.6

12.1

12.9

10.4

乡镇名称

静观

柳阴

偏岩

土主

石坝

等级

保数

19

8

11

14

14

甲数

200

80

115

142

142

户数

2150

831

1535

1542

1771

丁数

7808

2359

3935

4414

5482

口数

6175

2405

3612

4449

4969

丁口合计

13983

4764

7547

8863

10451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静观街上

柳阴场上

偏岩场

土主街上

石坝场

距县城里数

90

100

120

120

140

面积(平方公里)

188

14

32

15

12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瑞丰园、惠民宫、关庙、普子山、红茨岩、彭家场、跳蹬垭、魁星桥、谭家沟、滴水岩、罗汉寺、赵坝滩、野鸡滩、新庙、天神堂、赵家场、上白庙、五台山、中白庙

尖山庙、新诉庙、干水寺、手巴岩、龙神庙、川主庙、庙堡

玉屏院、灵通庙、响水寺、双水寺、复兴寺、阴兴寺、永兴庙、金石庙、石河观、天皇寺、石佛寺

土主庙、官房、碑岚垭、余家桥、太平宫、至平塔、回龙观、公孙桥、雷家河、黄葛垇、大田坎、观音庙

关庙、东山、

新庙、大山

沟、兴隆庙、

文昌阁、龙

塘、明通寺、

志佛寺、宝

台山、驴耳

庵、天公寨、

朝官寺、小

庵子、玛瑙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4

14

12

9

9

保辖甲最高数

13

10

15

15

11

保辖甲最低数

9

10

10

8

10

保辖甲平均数

10.5

10

10.4

10.1

10.1

保辖户最高数

13

11

15

12

20

甲辖户最低数

9

9

10

8

9

甲辖户平均数

10.7

10.4

13

10.8

12.4

乡镇名称

石家

清平

太平

同仁

中兴

等级

保数

14

13

14

6

6

甲数

141

129

145

36

56

户数

1993

1297

1475

400

635

丁数

6595

3256

4951

918

1705

口数

4636

3695

4802

1064

1510

丁口合计

11231

6951

9753

1982

3215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石家场

清平街上

太平场

同仁街上

中兴上街

距县城里数

120

130

90

120

120

面积(平方公里)

131

75

23

11

111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罗家坝、甘家坝、翁家沟、石家店、王家湾、翁家坝、龙塘、七间桥、彭杜桥、玉皇观、周家蹬、沿滩子、庙背、家口桥、纸厂沟

傅家坝、玛瑙观、石嘴、福蓝桥、大堰、石坝子、朱家嘴、安房子、川心店、杨柳坝、蒋家湾、瓦店子、马安山

黄金堡、石垭口、塔平寺、刘家庙、草铺子、四仑碑、威灵寺、中华寺、双河口、梨树垭、邹家沟

陶家沟、冉家坝、真武山、水星庵

寨子沟、

卢池沟、

天池塘、

秦家场、

新店子、

文家湾、

人和寨、

三合寨、

陶家庙、

土地坡、

五台山、

向家寨、

老大庵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9

10

9

16

16

保辖甲最高数

10

10

12

6

10

保辖甲最低数

10

3

10

6

9

保辖甲平均数

10

9.9

10.3

6

9.3

保辖户最高数

10

10

15

15

12

甲辖户最低数

8

9

7

10

6

甲辖户平均数

14.1

10

10.1

11.4

11.3

乡镇名称

大湾

两岔

茨竹

兴隆

永兴

等级

保数

10

11

12

16

13

甲数

107

115

120

157

139

户数

1284

1322

1373

1492

1535

丁数

4334

4264

4526

4591

4638

口数

4185

3982

4205

3832

3913

丁口合计

8519

8246

8731

8423

8551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大湾街上

两岔河

茨竹中街

兴隆下街

永兴上场

距县城里数

170

100

95

60

75

面积(平方公里)

30

40

10

26

28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长生岩、凤仪庙、古灵庙、兴隆庙、骑龙庙、赤土镇、盘古庙、青山、大坪

凤凰庙、显圣庙、三圣庙、金龙庵、斗水桥、盘古庙、王家庙、白壁庙、古兴庙

三江口、半边月、大屋基、燕坝沟、凉风垭

张家庙、茶耳岩、二郎庙、川主庙、两重堂、牛皇庙、干坝子、得胜庙、华陀庙、三官殿、汪家山、白鹤林

天福庙、

张家庙、

周家庙、

杨家庙、

大屋基、

陈家坪、

曾家湾、

天宝寨、

石笋沟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3

12

11

7

10

保辖甲最高数

10

12

12

10

10

保辖甲最低数

10

10

10

6

7

保辖甲平均数

10.7

10.4

10

9.8

10.7

保辖户最高数

15

15

15

15

16

甲辖户最低数

8

7

7

9

7

甲辖户平均数

12

11.4

11.4

9.4

11

乡镇名称

石鞋

木耳

仁睦

高嘴

萧家

等级

保数

16

15

7

8

8

甲数

163

149

70

80

76

户数

1785

1763

844

970

738

丁数

5357

4444

2289

2457

1967

口数

4838

5247

2374

2007

1919

丁口合计

10195

9691

4663

4464

3886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石鞋中街

木耳中街

仁睦上街

高嘴上街

草坪场

距县城里数

45

30

15

80

68

面积(平方公里)

21

38

12

20

25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明朗寺、白云寺、关岳庙、蔡家庙、皇经楼、凤凰坝、观音岩、水口寺、三觉寺、八角庙、天成寨、斜石坝、梁家桥

三觉寺、田家寺、进武寺、水口寺、巴兴寺、马家寺、佛慈寺、雷打树、天德庙、慈悲寺、何家庙

龙神庙、铁炉坝、天星寺、普照寺、莲净寺、卢氏宗祠、仁睦滩

雨坛山、邓家大屋基、青年寺、黄家桥、蛇形屋基、下白杨坝、张家屋基、石鼓庙、海棠坝、红子坝

萧家拱桥、

高斜子、

玉皇观、

吉庆寨、

观音桥、

卡子山营

碑牌、

骑山庙、

印子石、

响水寺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7

8

15

14

14

保辖甲最高数

12

10

10

10

10

保辖甲最低数

10

10

10

10

10

保辖甲平均数

10.1

9.9

10

10

9.5

保辖户最高数

12

12

15

10

10

甲辖户最低数

10

7

10

10

9

甲辖户平均数

10.9

11.8

12.2

12.1

9.7

乡镇名称

多宝

古路

王家

桶井

龙安

等级

保数

10

11

15

15

17

甲数

104

117

152

162

162

户数

1321

1098

1948

2389

2111

丁数

3745

3183

5481

6825

5672

口数

3603

2887

5323

5925

6231

丁口合计

7348

6070

10804

12750

11903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多宝街上

古路中街

王家上街

观音寺

林家桥

距县城里数

60

48

30

100

115

面积(平方公里)

38

12

56

38

14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乌牛石、长兴寺、石庙、回龙沱、白庙子、周家院、叫骆湾、大屋基

博济堂、尖峰顶、水口庙、文昌阁、天台寺、接龙寺、颜家庙、中嘴、金佛寺、郭家庙、山巧湾

禹王庙、唐家山、太平寺、碑碑山、王家湾、大乘寺、余家庙、大岩口、沙湾、滥井、简易学校

温泉峡、黄连堡、石狮子、双桥、花蛇沟、黑峰山、高滩坝

蓝家垭口、

林家桥、

黄岭溪、

小桥、一

块桥、水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3

12

8

8

6

保辖甲最高数

10

14

15

15

15

保辖甲最低数

10

10

6

10

10

保辖甲平均数

10.4

10.6

10.1

10.8

9.5

保辖户最高数

10

15

15

15

15

甲辖户最低数

10

7

6

10

7

甲辖户平均数

12.7

9.3

12.8

14.7

13

乡镇名称

明月

兴仁

大盛

隆盛

麻柳

等级

保数

20

6

5

6

13

甲数

198

58

47

57

130

户数

2451

648

470

847

1315

丁数

7047

1988

1158

2075

4723

口数

6401

1832

1179

2053

4636

丁口合计

13448

3820

2337

4128

9359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上场口

兴仁新街

大盛场上

水口寺

麻柳中街

距县城里数

130

184

137

184

100

面积(平方公里)

56

17

7

10

36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万天宫、禹台山、凤尾寺、正林校、李家湾、小屋基、小城寨、滚珠滩、拖板山、观音山、三圣宫

柏树林、卢家湾、钵盂寺、魏家湾、黄家 槽 、观音堂

陈家湾、龚家祠、高村寺、靳家祠、花盆

尹家寺、兴家坝、龙王庙、叶家沟、石愿口、龙家沟

王家坝、

芭蕉湾、

大堰、麻

柳河、山

桥、新桥、

大矿山、

俞家岩、

老鸦观、

干坝子、

桂家山、

铁厂沟、

大沟、黄

家沟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3

16

17

16

10

保辖甲最高数

14

10

10

6

10

保辖甲最低数

6

8

9

6

10

保辖甲平均数

9.9

9.6

9.4

9.6

10

保辖户最高数

15

10

15

15

12

甲辖户最低数

6

10

7

10

10

甲辖户平均数

12.3

11.1

10

14.8

10.1

乡镇名称

张关

梅溪

石船

舒家

复盛

等级

 

保数

6

12

22

16

14

甲数

60

121

218

165

144

户数

408

1663

2368

2156

1376

丁数

1123

4997

8085

5910

4467

口数

1292

4604

8164

5659

4824

丁口合计

2415

9601

16249

11569

9291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张关场上

梅溪街上

石船中街

舒家街上

庙坝街

距县城里数

125

135

125

80

90

面积(平方公里)

34

22

131

62

22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卢家寺、老君山、新糟房、飞龙山、岩庙、回龙寺

紫云宫、凤凰寺、杨家湾、回龙寺、观音阁、悟学寺、罗星寺、保佛寺、天井坡

柏树堡、大岩寺、素龙嘴、行祠庙、太虚寺、老鸹学校、正蒙校、下山王庙、开元寺、邬家祠堂、海天寺、向阳坝

金家沟、

夫子山、

涂家坪、

田家坝

余家沟、

徐家沟、

徐家坪、

陈家岩、

松桥、

高峰场、

花耳岩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0

11

2

7

9

保辖甲最高数

10

10

10

13

11

保辖甲最低数

10

10

10

10

10

保辖甲平均数

10

10

9.9

10.3

10.2

保辖户最高数

10

15

14

15

15

甲辖户最低数

10

9

8

8

8

甲辖户平均数

6.8

13.7

10.6

13

12.3

乡镇名称

龙兴

龙藏

关兴

旱土

乐碛

等级

 

保数

18

17

5

4

16

甲数

179

153

48

43

159

户数

2410

1565

561

448

1963

丁数

7214

5941

1338

1523

6291

口数

6889

5619

1342

1409

5149

丁口合计

14103

11560

2680

2932

11440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龙兴新庙

龙兴上街

关兴场上

旱土沱

乐碛街上

距县城里数

70

70

70

55

120

面积(平方公里)

40

18

8

92

18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亲睦庙、吴家山、西山沟、孟家沟、老顶坪、石笋、大学校、何家湾、杨家沟、胡家沟、沙塘、周家坪、凉水井、石香寺、白墙湾、老屋场、天梁洞、石溪口

小湾、塘坎、石庙、大石门、水口寺、水竹林、铺子垭、石道槽、吴家桥、风子岩、刘家坪、普陀寺

大屋基、双龙庵、紫荆庙、曾家庙、上山王庙、大湾坡、罗汉寺

十二拐、牛心山、长沟、云洞山、杨柳坝、天竺山、曾家大田、寨子坡、詹家湾、谭家坝

文庙、

余家庙、

左家湾、

高家桥、

何公堂、

大路塝、

蒋家湾、

盐井口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5

6

17

18

7

保辖甲最高数

10

10

13

12

10

保辖甲最低数

8

6

10

10

8

保辖甲平均数

9.9

9

9.6

10.7

9.9

保辖户最高数

15

15

15

10

15

甲辖户最低数

8

7

9

10

7

甲辖户平均数

13.4

10.2

11.6

10.4

12.3

乡镇名称

双溪

鱼嘴

五宝

太洪

临江

合计

等级

甲  乙

41   22

 

保数

12

16

16

8

12

811

甲数

118

191

160

84

111

8211

户数

1863

2426

1749

949

1290

96285

丁数

5123

6871

4906

2445

3212

287128

口数

4784

5949

4659

2651

3432

266657

丁口合计

9907

12820

9565

5096

6644

553785

乡镇

公所

所在地名称

鱼嘴沱

鱼嘴中街

正街

本乡

沙弓溪

距县城里数

60

60

90

140

150

面积(平方公里)

15

12

31

37

36

2232平方公里

管辖村落数目及其主要名称

鹿角场、双溪口、赵家坝、碗厂沟、梯子岩、石佛寺、石佛沟、龙井湾、卧龙寨、连珠寺、胡家湾、仰山寺

禹王宫、药王庙、百年寺、龙王坝、西隐寺、庙子冈、新寺坪、严家坝、大岩口

魏家坝、四甲湾、五谷田、李家湾、獐鹿溪、秦家湾、玉皇观、王家祠堂、观音庙

草家堡、杨家湾

管辖

保甲

最高

最低

保数占全县第几位

11

7

7

14

11

保辖甲最高数

11

15

10

11

12

15

保辖甲最低数

9

8

10

10

9

6

保辖甲平均数

9.9

11.9

10

10.5

9.1

10.12

保辖户最高数

15

15

13

13

12

25

甲辖户最低数

8

6

9

10

9

6

甲辖户平均数

15.7

12.7

10.9

11.3

11.6

11.73

   表内空缺处,从原稿。

    右表各乡,嗣后又有并合,如:临江复归乐碛,双溪复归鱼嘴,龙藏复归龙兴,多宝归王家,萧家归古路,尖山归鸳鸯,共为五十八乡镇。民国三十六年,为选举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因以丁口数为选举名额,重新查报,计:男 ,女 。大致选举可多报,征丁可少报。而户政机构未健全,户政训练未普及,关于接绵户籍、人事登记与户政督导,均未厉行,所有户籍列数,其真确性自犹欠缺也。

田赋

清代田赋之制,初分地亩、丁银两项。至雍正七年,擏丁入地,合称地丁。据旧厅志,江北自乾隆二十四年,为县治辽阔等事案,奉行将巴县义、礼二里、仁里六甲田地顷亩、丁粮数目,分拨归厅管理。征收上田一千三百九顷一十二亩二分八厘,每亩征丁条粮银七厘,应征丁条粮银九百一十五两七钱八分二厘;中田一千九十顷八十三亩九分三厘,每亩征丁条粮银六厘一毫二丝,应征丁条粮银六百六十七两七钱六分八厘二丝;下田一千九百六十三顷六十九亩二厘,每亩征丁条粮银五厘二毫四丝,应征丁条粮银一千三十两四钱五分八厘;中地一千七百二十三顷五十亩七厘,每亩征丁条粮银一厘六毫二丝,应征丁条粮银三百二十五两二钱一分九厘;下地二千一百六顷五十六亩,每亩征丁条粮银一厘六毫二丝,应征丁条粮银三百四十两六钱九分。至嘉庆十七年,报部实计,上中下坡坎陡荒及学田地,共八千一百九十三顷十七亩七分,共征丁条粮银三千二百七十九两九钱一分七厘一丝。此外附有火耗之征、遇闰之征。火耗每正银一两征一钱五分,共征耗银四百九十一两九钱八分七厘五毫五丝。即应征耗银三千七百七十一两九四厘五毫六丝。遇闰年加征:每正银一两加征闰银二分四厘一毫七丝二忽七微三纤二沙一渺,共银七十九两三钱八厘三毫九丝。闰银每两仍加征耗银一钱五分,共征闰、耗银一十一两八钱九分六厘二毫六丝。故遇闰年,征额正闰耗三项合计则为三千八百六十三两一钱九厘二毫一丝。

右征丁条粮每年除存留岁支外,起运布政司库缴纳。计存留者:(一)本厅春秋二祭文武庙及社稷神祇各坛祀,原编祭祀银十二两于地丁银内扣留,其有不敷,同知自行捐办。(二)本厅廪生原额六名,每名岁支饩粮银三两二钱,共银十九两二钱,遇闰加银二钱六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六微四纤。于康熙五十年正月内奉文,于本县地丁银内扣留支给,年终造册奏销,支剩银两,解贮布政司库,听候拨支。岁支者:(一)本厅同知一员,岁额俸银八十两;额设衙役二十九名内,快役十二名、皂役八名、门役二名、轿伞扇夫七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一百七十四两;仵作一名,岁支工食六两,学习作一名,岁支工食银三两,共银九两;民壮六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八两,共银四十八两;额设仓夫四名、斗级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三十六两;额设禁卒四名、更夫四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四十八两;额设铺司一十九铺,每铺设立铺司兵三名,共兵五十七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三百四十二两,遇闰每名加增工食银五钱,共增银二十八两五钱。(二)江北厅儒学训导一员,岁额俸薪银四十两;额设衙役二名,门斗一名、膳夫一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十二两。(三)江北厅照磨一员,岁额俸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养廉银九十两;额设衙役二名,每名岁支工食银六两,共银十二两。以上祭祀、官俸、廪粮,岁共支银二百八十四两七钱二分,衙役、 仵作、禁卒、更夫、民壮、捕役、斗级、仓夫、铺司及各衙门岁支工食银共五百零七两,均于本厅地丁银内扣留支给,年终造册奏销。起运布政司库银三千三百五十六两一钱零。

附:嘉庆十六年《公议征纳条粮章程碑记》

稽古划野分疆而经制,以备任土作贡而赋税以与。故圣谕有云:完钱粮以省催科,是闾阎服畴,食德所急。公奉于上者,首重丁粮,着为令典。依限而纳,勿待追呼;私派横征,悉行禁革。江北自乾隆二十三年分驻,仁、义、礼三里民于巴县丁粮内拨出条粮三千二百七十余两,照规征解。后因输纳殊异,四十六年,聂谱等控,经前督部堂福批:粮户完纳条粮,例扣一五火耗。丝毫多索,皆属朘民。具控,江北厅银匠朱启秀,钩串快头戴子常等,每银一两,诈索钱至二千二三百之多,实属大干法纪。仰川东飞提严究详报,如虚反坐!继此,条粮俱系户房经管。上年,户房征收与巴县粮碑不符,遂致绅士邓飏廷、王淡斋等,以藉公浮收,控户吏蒙声远等于前任。李主接以违例浮收控府宪。俞批:据称,江北户吏蒙声远等,违例浮收粮银,以少算多,侵吞肥己,并串通乡约出钱抬垫,苛良民。如果属真,殊干法纪,候移江北厅,速即严查究革,牒覆查夺。尔等即仍赴厅质审。如果该书吏等蔽朦延案,听候移提讯究。暨控巡宪范批:户书蒙声远,如果浮收粮银,侵吞肥己,并串通乡约出钱垫纳,藐法已极,既经控,府批厅审,究因何并不严究禁革?仰江北厅速行查讯究报,悬久未沭定规。今邓飏廷、王淡斋等,以违例违断请示督宪。常批:户书蒙声远等,浮收条粮、火耗,抬垫掣票,无端诈磕等情,如果属实,大干功令。仰重庆府即逐件严究详办。此呈仍缴批府,移送宪辕。米主讯详绅士叶廷馥、黄宗义等,不忍控累,邀集绅耆,妥议明晰,遵照巴县铁碑,每正粮银一两,完银一两四钱五分;正粮银一钱,完银一钱四分五厘;正粮银一分,完银一分四厘五毫闰银、火耗、敷平、赶戥、封桶、解费诸项,俱包在内,不得以厘作分。户书、银匠,不得议外浮取。粮户不得违限抗纳乡约、胥役,不得早为抬垫。众心咸服,禀恳详销。第江北与巴县,虽隔一江,公事自应同体办理,弗至两歧,以昭公允。由兹以后,我厅民耕田凿井,击壤鼓腹,仰荷圣天子念切民瘼,薄赋缓征,恩泽士民,敬体任土作贡,一道同风。至意仍同巴县铁铸粮碑,议定章程,勒石以志不朽云尔。外议,油票每张给钱四十文以作纸笔之资。嘉庆十六年冬月上浣。  阖厅绅耆粮户等公立。

津贴  捐输  赔款摊派  租股

清以异族入主中华,颇用意收拾民心。知得民心之道,莫如轻徭薄敛。如地丁定额,比夏贡殷彻尤为宽大。康熙五十一年,更以盛世滋生丁口,下诏永不加赋,奉为定制。嘉庆初年,川陕教匪肇乱,饷需浩繁,厄于诏令,不能加赋,遂责令民间出银应急,谓之津贴。道光末年,金田军兴,战费浩大,咸丰五年,川督勒保奏请,援案劝谕绅民出银津贴。旋即停止。未几,川督裕瑞又请援案,每正粮一两,加征津贴一两,遇闰加一,委绅士经收。本厅即设局文昌宫内办理。此即变相加赋矣。寻以军事日棘,筹饷益急,大学士裕成等奏请,劝民捐输:凡绅士捐资助饷,一省至十万两者,准广文武乡试中额各一名,一县至二千两者,准广文武学额各一名,仍委士绅办理。本厅设六事局于津贴局内,旋正名曰津捐局,并饬于年前预缴半数。由地方官帖请富绅照半数摊派,限期垫缴,以八厘行息,准于次年开征扣还,名为垫捐。于是,津贴之外又有捐输。至光绪年间,又摊派中赔款及庚子赔款,名曰新捐输。表面虽加赋之名,然所加捐输,每县统计若干两,仍准缴纳捐户移赠亲友、加捐职官。除捐官外,所有捐输余银,复准通省合计,有银若干,仍得加广乡试举额。故终清之世,对永不加赋之制,并未破坏也。

复次光绪三十年,川督锡良奏准,川汉铁路改归商办,定章饬令,收租谷十石者,抽谷三斗。本邑变通办法,禀准随粮附加,每粮一两,征股本库银四钱二分,粮不满二钱者免纳。局设六事局内,委绅经理。自开办起讫宣统三年止,计六年共收银两(数额档失,无稽)全缴四川铁路公司。此亦赋税之一。辛亥鼎革,铁路停修,公司股款被经管者滥用,纠纷叠起,款化乌有,大致以不了之也。

清代田赋,至晚季虽有津贴、捐输等名目,不特准其捐,并准加广举额,借以保守永不加赋之制,且视历朝赋额为轻。而厉行蠲政,尤为深仁厚泽,各邑志书,皆特书志庆。厅旧志记载亦详,照列于次,亦足供勤求民瘼之参考也。

乾隆三十一年,地丁正耗银两,奉文全免。

乾隆三十五年,恭逢皇上六旬万寿,次年,恭逢皇太后八旬万寿,普天忭祝。奉文,三十六年地丁正闰银免七征三,旋奉全免。火耗银缓至三十七年带征。乾隆三十七年因大兵进剿西夷,闾阎不无负运军需之劳,所有本年地丁正闰银两,奉文免五征五,火耗银三十八年带征。

乾隆三十八年奉文,地丁正耗银免五征五。乾隆三十九年,奉文,地丁正闰银免五征五。

乾隆四十一年,因两金川全境荡平,大勋克集川省,百姓踊跃急公,甚属可嘉,自宜广沛渥恩,以昭优恤。奉文,将四十年分前经酌免十分七钱粮,一并蠲免。

乾隆四十二年,为圣母仙驭升遐,推广慈仁,以酬罔极,特奉谕旨,将各省额征地丁钱粮,普行蠲免,自戊戌年为始,分年轮蠲。

乾隆四十三年,恩诏内开,额征正闰银,全行蠲免。

乾隆五十五年元旦,内阁奉上谕:“朕赖昊苍眷佑,既逾古稀,欣开八秩,幸得小康,时怀大惕。自十年以迄四十二年,特布恩纶,普免天下钱粮,业经三次矣。今岁届朕八旬寿辰,仰荷天祖贻庥,率土称庆,以至梯航重,祝嘏来庭,从古史牒,实所罕。是宜广宣锡兆民,用叶崇禧,以答佳贶。着将乾隆五十五年各直省应征钱粮,通行蠲免。川省于次年辛亥轮免。

乾隆六十年十月初八日,奉上谕:“朕临御以来,勤求民隐,日有孜孜,惟期藏富于民,家给人足。仰荷昊天眷佑,列祖贻庥,寰宇升平,重熙累洽,行庆施惠,闿泽频加。节经普免天下漕粮三次、地丁钱粮四次,其余遇有偏灾,随时蠲赈,不下千万亿两。近将各省积欠钱粮,概行蠲免,又复数千余万两。所以子惠元元,修养生息者,至周且渥。今朕纪年庆符周甲,丙辰元旦,举行归政典礼,为嗣皇帝登纪初元,大庭授受,笃祜延厘,实为旷古吉祥盛事,允宜广沛恩纶,俾薄海群黎,共沾本欲于新正传位后降旨,但二月间即届开征之期,恐远省接奉稍迟,着即将嘉庆元年各直省应征丁粮钱,通行蠲免,以示朕与嗣皇帝,爱育闾阎,同锡恩施至意。其如何按年轮免之处,该部查照向例,核议具奏施行。钦此!”厅属丁巳年轮免嘉庆二年地丁正闰银两,奉文轮免火耗银两,嗣奉谕旨,蠲免十分之三,分作五年带征。

嘉庆三年,因川省被贼蹂躏,及邻近御贼各州县,应征本年地丁钱粮,分别蠲缓。厅属本年,一体缓征。嘉庆四年四月十一日,奉谕旨:“江北等处,均有缓征嘉庆三年地丁钱粮,又有带征嘉庆二年轮免钱粮案内火耗,亦俱着加恩蠲免十分之三。余照所请缓征,以纾民力。

嘉庆五年,川东、川北被贼州县,及近贼之厅州县,应征本年地丁火耗银两,加恩全行蠲免。

嘉庆七年,近贼各厅州县,本年地丁正耗钱粮蠲免十分之三。其有缓征嘉庆三年地丁正耗、并带征二年轮免案内火耗银两,着加恩于嘉庆八年起,分作二年带征。

嘉庆八年,奉文,本年应征地丁正耗钱粮,缓至秋后开征,旋奉文征八免二,耗银全征。嗣又奉文,将被贼、近贼各厅州县,自嘉庆元年至七年为止,各地方应征递年积压未完民欠地丁正耗银两,全行豁免。

嘉庆二十四年,奉上谕:“蒋奏,查川省并无民欠。着将嘉庆二十五年钱粮,宽免十分之二。”

按旧志,乾隆以前,嘉庆以后之蠲政,尚有左列数起。并汇载之。

清康熙二十五年,奉上谕:“四川地方,昔为贼窃踞,民遭苦累。今虽获有宁宇,更宜培养,以厚民生。四川省所有二十六年应征地丁各项钱粮,俱着蠲免。二十五年未完钱粮,亦着悉于豁除。”

清康熙四十二年,奉恩诏:“四川四十三年应征地丁钱粮,通作豁免。”

康熙四十九年,奉恩诏:“免征四川等省地丁。”

雍正七年,奉上谕:“免四川五省八年额征地丁银两。”

道光元年,皇上御极,蠲免地丁钱粮。

道光十八十九年,奉上谕:“川省六年,调赴甘肃官兵经过州县,由里民捐奉夫马,额征地丁钱粮,蠲免十分之四。”

咸丰七年,奉上谕:“蠲免津贴、遇闰加征之数。”

民国成立后,四川财政司司长董修武呈请,将前清地丁一项,改称正税;津贴、捐输与新捐输三项合,改称副税。正税照地丁廒册,一律照定额征收;副税从载粮八分以上征收,并将从前火耗、平余等豁免。元年十月,经临时省议会议决,请政府豁免无法征收滥粮,只收正额及四二补平,以补足前清库平之数。三年,财政厅长刘荣泽以补平办法不便计算,又易舞弊,呈请改两为元。原征库平一两,改为一元六角。四年,因副税从载粮八分起征,发生粮户化整为零,逃税流弊。又通令大小粮户一律完纳副税。五年,洪宪之役,义军、北军交战川境,征徭繁兴,赋制紊乱。七年以后,防区制成,内战不绝,预征田赋,更使赋政败坏达于极点。本县自民初以来,正附粮额逐年增加,所谓剿赤、团务、教育、司法、修志等费,均在田赋附加。而预征之数,亦不少可考者。十九年一月,所征田赋年份到二十七年,预缴年数凡八年(据四川省银行《经济研究小丛书》载《四川省田赋预征举例》)。二十四年,川政统一,二月十日,四川省政府正式成立,全省田赋定额仍以民初正税六百六十余万两,载粮将是时所有正副税及征解费合并计算,折征七百五十余万元,作为正税一征。外有各种附加,为临时军费、保安经费,数额年有变更,视政府需要为转移。二十六年,抗战军兴,停征临时经费,改征国难费。逐年军需浩繁,法币贬值,物价高涨,于是,田赋改征实物之议起。按征实之议,始于二十六年十月江苏人袁白之条陈。其理由约有四端:(一)抗战时期,人民为应付非常事变,便于转移迁徙,其重视储藏货币之观念,自是甚于储藏实物。政府必令人民以货币完纳田赋,是无异夺民之所好而好之,因民之所贱而贱之。(二)调节民食。据浙江省各县粮情报告,产米之区,每石稻米价格有低至五元左右者,而省城价格则高至十元以上。同在一省,而稻米之价格高低若此,田赋改制,酌征实物,政府可用征起谷米调节各地民食。(三)供应军糈。储备军粮,数额甚巨,立时采购,颇感困难。田赋改制,酌征实物,则政府可以征起谷米,供应军粮之需要。(四)历年征收田赋,弊在人民积欠不完,无由催征或不易催征。际兹非常时期,政府需用浩繁,决不能再有积欠之款。田赋改征实物,人民自愿献其所有,尽量完纳,催收容或较易,欠户亦当减少。二十八年,浙江省临时参议会议长青甫,以田赋积弊日深,人民感受负担不公;粮价高涨,政府无法控制;一般小学教员与低级公务人员待遇菲薄,生活无法维持;地方自治之实,经费无由取给;出征军人家属难沾优待实惠,影响役政前途等理由,拟具《田赋改征实物办法》,提倡古代“什一”税制。湖南何浩若于二十九年,陈述田赋改征实物,已有充分之理由,签请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手令实施。山西、福建、浙江、江西等省相继实施。二十九年十月,四川省政府奉令改征实物,即从事研究办法。三十年五月,粮食部长徐堪,赴省与军政、士绅会商,解决办法两项:

田赋征收实物,兼用征购办法,按照地主收益,征收十分之一。本年全川约可得稻谷七百万市石,以九成估计,实可得六百三十万市石。另以征购办法征得稻谷六百万市石。

印发粮食证券,征购粮食一千二百万市石。在四川省二十九年征购军粮之区域,征购粮食一千二百万市石,先付二成法币,其余概付粮食证券,准自民国三十年起,每年以五分之一抵缴田赋,五年抵清。同年六月,由省府将洽商征购粮食数额及实施办法,提交省临时参议会议决,原则七项:

一、先决条件:除购谷外,停止一切临时捐募,以符“一条鞭”精神。立刻成立县参议会,征购由县办理,不假手保甲。秋收欠丰,应酌量减购。

二、采购数量:承认一千二百万市石。

三、采购标准:半数按粮额摊购,半数向各县收益较丰、生产较大之大户,酌用累进办法派购。不产米谷地方,改购小麦或玉蜀黍。

四、谷价之核定:保留。

五、价款之付给:承认二成现金,八成公债或抵粮券。

六、机构:分两部。劝导人民、纠察弊端,酌定摊购标准、商酌粮食价格,由县参议会负责。参议未成前,由地方推举公正士绅,负责组织监察委员会代行其职权;粮食之采购、验收、运输、存储、分配,由粮食机构办理,并参加监察委员会代表。

七、本年度田赋停征省县,在田赋项下之收入,由中央悉数照拨。

三十年六月,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决议案,对于田赋征实问题,重在征收。川省府即改定征收购办法,经于三十年七月,电请中央指派大员,赴蓉商讨。商决事项,最主要者为《四川省田赋改征实物实施计划方案》改为《四川省民国三十年征购粮食实施计划》。八月,省、县田赋管理处成立,付诸实施。是年,各省田赋均划归中央接管,统一征收。照四川省额,征正税六十六万九千两,每两征十一市石,即每正税一征,折征银元七百五十五万五千元,每元一市石。两种标准折征数之和,以二除之,所得商数,即为应征数。若吾江北县,有着粮额为三千零二十八两一钱七分一厘一毫,按每粮一两十一市石计算,本县正税一征为四万九千三百五十九元一角九分,合计每粮一两应摊二十七石三斗,以二除之,征购税率各约十三石六斗五升,总计为八万二千六百六十九石零七升。购粮部分,规定三成法币,七成粮食库券。此制行后,于把握军政粮食,确有裨益。而征收机构,流弊百出,人民备受剥削,痛苦不堪。但在抗战第一大义之下,隐忍甘受。征实流弊,罄竹难书,约略言之,征则冒斗浮收,挑剔谷质;运则再度集中,一度集中,民夫疲于奔命;水运则谎报船沉,粮食沿途盗卖;储则虚报鼠耗,勾结粮商,私相交易,至应发粮民粮食库券,每支吾不发,券载到期,扣缴纳粮部分,亦不履行。三十四年,抗战胜利,中央轸念民劳,原有停征各省田赋一年之明令,因内战复起,又继续征借。如川省应免三十五年田赋,改分两年各减一半,即征实四百五十万石,征借四百五十万石,带征县级公粮一百三十五万石,总共一千零三十五万石。夫纳粮为人民应尽之义务,免否可不希冀。惟征实弊窦孔多,俟币制稳定时,仍以折征国币为宜。兹将征借以来,本县历年缴纳数额,分别列后:

三十年度  征谷四一三三四石五三五合。

          购谷四一三三四石五三五合。

三十一年度  征谷五六四八三石一一一合。

            借谷四五七四九石○○合。

三十二年度  征谷五六五○八石二二五合。

            借谷四五七五○○合。

三十三年度  征谷五六四八一石三三四合。

            借谷八○八七七石五六八合。

县附加县公粮二八二四九石六○七合

    积谷四一○○○石○○○合。

三十四年度  征谷五四六九九石八二九合。

            借谷八○四九七二合。

            积谷四一○○○石○○○合

    县附加尊师谷一一四八九石二○二合。

三十五年度  征谷二五七七三石○○○合。

            借谷三一五四○○○合。

            积谷三二七九三石七九六合。

    县附加尊师谷一四○七二石三七八合。

            省县公粮七七五二石八五五合。

三十六年度  征谷二八二六二石○五七合。

            借谷二八二六石二四二合。

            借谷三一五七九石一五五合。

            积谷四一○○○石○○○合。

            省县公粮七七○六石一六四合。

    县附加尊师谷二一○二○石五二○合。

三十七年度  征谷五一五四○石○八九合。

            借谷二八二六石二四二合

            谷四一○○○石○○○合。

        省县公粮一五四九三石七八四合。

    县附加尊师谷二一○二二石一八四合。

             文化谷二五九六石三七八合。

     县附加县公粮三二○五三石四五○合。

土地陈报

民国二十五年,四川成立地政筹备处,旋改为地政委员会,复又改称地政局,举办土地清丈。然清丈工作繁重,不能适应急需。二十六年,先采土地陈报办法,欲将户、地、粮三者密切联合,使能就地问户,就户查粮。遴派人员赴各地,依照天然形势,履地查勘。根据土地、户名、坐落四至、地目地价、收益与粮额等项,编为有系统册籍。第一期择地籍较乱者十县办理。本县为十县之一。其他为温江、双流、乐山、江安、南充、富顺、长寿、忠县、万县。于二十七年成立县土地陈报办事处。本县原有田面一六五八一九○·八○市石,地面三四七五九六·九四市石。陈报后,田面则为一八二二二九五·五一市石,地面则为三一七八五四·四九市石,增加田面一六四一○四·七一市石,地面减二九七四二·四五市石。(查本县陈报前面积,据《江北厅志》所载,田为四三六三六五亩,地为三八三○○六·○七亩。民国以来,迄未丈量升科,故承粮面积仍应为此数。兹按照抽丈所得标准,田每亩平均折合三·八市石,地每亩平均折合○·九○七五市石。故陈报前田土地面积如上数)。但陈报工作人员技术幼稚,每多敷衍了事,谨凭乡人口述,更有藉势搕索者,错误繁多。政府即欲依此项陈报成果,改订科则,负担愈难得平,责言坌起。三十一年,奉令复行查核,又以征借期迫,劝谕缓期更正。于是,所谓更正者,亦具文而已。

附:戴参议员崇叙《<为土地陈报问题疑义数点>请付讨论提案》。  

文云:“窃崇叙等,前以土地陈报工作不够,发觉错误甚多,呈请行政院、内政部、财政部、四川省政府、省土地陈报处、省田赋管理处、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江北县政府、县田赋管理处,准予延长期间,切实查,或文更正田土等级、产量、税率,纠正申请,更正保证金额。在延长期内,本县三十一年征实,仍依三十年成例办理,以资救济一案,兹奉到财政部三十一年八月十九日,渝籍字第一○九六六号批‘呈悉。查本案前准行政院秘书处通知到部,当经分令该省土地陈报办事处暨省田赋管理处查明核办矣。仰即知照。此批’。又财政部、四川省土地陈报办事处三十一年八月八日发,指字第二一号批:‘呈附均悉。查江北县配赋升科县份,自应按照田面、土面划分等级、产量。果尚有未符情事,仰即分别遵章据实,径向县府申请更正。该县征实准备工作,依照预定进度,分区举办,为期现非甚促,业户尽可从容申请。保证金一项,本处早已规定,在每号不超过三元之原则下,由各县处自行酌收。倘经复查,结果与申请内容完全相符,自应仍由县处照数发还。否则,亦应依法报所请县处,并不得擅自动支。至税率一项,查系田每一市石为二分四厘,地一分二厘,平均每市石一分八厘。较之旧税率二分三厘之数,已予减低五分之一以上。该县处原计算错误,将分数列为角数,早经本处电令纠正矣。再电饬该县处将改订科目,及订定税率、意义,查案宣布外,合行批仰知照。此批。余略。等因奉此’查财政部批已准行政院秘书处通知,分令省土地陈报办事处及省田赋管理处,查明核办。是此案必须省土地陈报办事处与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商洽,得一正当解决。兹查,省土地陈报处批示:‘关于改正税率及纠正保证金两项,已明白示知,本年征实仍照上年成例办理’。亦已见诸事实。惟对于县陈报处违背规定,妄取保证金每市石二元,应否饬令返还。田土、产量之错误,是否延期继续申请更正?又田土等级,普通定为田面收谷甲等,土面收益乙等,应否依划分等级标准(如肥瘠高下、坡坎堤荒……)更为查定,均无正当之批答。同仁等为求得本案正当解决计,谨将原呈文及示抄送大会,查核可否,提付讨论,转函县土地陈报处,将此案解决办法明白宣布。或请县府转呈省土地陈报处,将此案解决办法明白宣布。或请县府转呈省土地陈报办事处,求为进一步之解决”。

契税

契税始于宋开宗二年《令民典卖田宅、输钱印契之法》。清顺治四年,曾制契尾,由布政司编号,颁给业主投税领契。嘉庆时,定例,投税限期半年,逾期以隐匿论罚。如遇官卸任,州县按季册报,咸不以实;或常税不旺,则悬牌减税多寡不等,名曰炮税。州县每岁,民间田房买卖,不下百万、数十万。税有常例,多半浮收。代时减税招投,谓之放炮。炮税无丰啬,大都饱载而归。故清代县官,大都无久于其任者。因省中穷候补多,大吏尚须调剂余人也。惟于税解之额,逐次增加。江北岁解及递加之数,无案可考。光绪三十四年,川督赵尔巽改设经征契税提归局解,另定契税专章,人民税契于正税外。一县之中,旧时,若中学校、若劝学所、若习艺所、若游学费、自治费,皆于是取焉谓契底。即今之附加也。而分配成数亦难稽考。入民国以来,蜀军政府成立,每契价两,征收正税三两,附税三两二钱。旋改征正税三两九钱,附税三两三钱,外征工本费六钱。以地方税不能超过正税也。民国三年,改设征收局。定契价一两,征正税库平四分八厘(改两为元,库平加一,则为五元二角八分),每契价钱一千文,征钱四十九文。并令民间旧契呈验,每契缴费一元二角。逾期倍征,以示惩儆。旧契验毕,并征新契,惟别以大小。银百二十元、钱二百贯以上为大契,征费四元四角;不及者为小契,征费一元二角。初皆解财政厅。其后,受款机关分为二十一军部缴三元五角,财政厅缴一元七角六分,县政府缴二角六分四星。二十五年,省府又通令,凡人民不动产典卖等契,一律验换新契,纳验费及工本费各一元五角,限以两月,以后依则递加;未满百元者,免征验费,其工本费照纳。谓为确定私权之保障。三十二年,改定税则,正税五元,附加税减为十二元。三十三年,摊派储蓄券,每契值百元,摊购五元,合为二十二元。旋又改为正税十五元,附加税七元,每契纸一张并加工本费五元。此外,尚有典契税与契尾二种。田房典当,原为活契,清雍正十三年谕令,不在买卖之例,听民自便。以故,咸、道间均无规定。嗣于光绪三十四年开办经征,始定《当契税章程》。民国以来,财政厅长刘荣泽奉财政部颁《契税条例》,复定章程,值百抽三。通令,以民国四年起征。民间以典契辗转不常,散漫无稽,印税者少。年来谷价高涨,人心愈恶,所典田房,大都照章投税,以枉争执。每百元抽洋六元,行政院规定大至如此。至契尾,在清雍正十三年,谕民间田房例应买主输税,交官用印钤盖契纸,以杜弊端。后经山东巡抚田文镜创为契尾、契根之法,预由布政司印发,州县行之。以致书吏夤缘为奸。嗣后,仍饬自行立契,按则纳税,地方官不得额外多收。契尾契根之法,永远革除。乾隆元年,广东巡抚杨永斌奏:向来未设契纸,以前凡民间执契投税官,发司给契尾一纸,粘连钤印,令民间收执为据。盖因田房契税银两,盈缩不齐,若只就民间自立之契印税,则布政司衙门无稽,不肖官吏得以私收饱槖,而且民间交易之后,往往延不投税。故凡买卖田房,仍照旧例,由布政司编给各属,令地方官粘连买契之后钤印发。每岁奏销之时,将用过契尾数目,申解藩司查考。其契银如有盈缩,仍令尽收尽解,庶可杜官吏侵收与奸民捏造之弊。经王大臣会同吏部议奏,得旨准行。遂复直省契尾旧例。江北自奉布政司发给契尾后,规定契价在百两以上,四百两以下,贴用每张征银五钱,千两以下者征银八钱,千两以上者征银一两二钱,年终汇解藩司。现政府规定,凡契税一纸,不分契价多少,每契征银一元二角。宣统元年,经征设局,由布政使司发给官契,每张取工本费一两。此项官契,由藩司于年月上盖有印信为凭。民国三年,由四川国税厅筹备处发给新契纸,每张取工本注册费一元一角。民国十九年,教育厅抽收工本费二厘,实业厅征收工本费千分之一。民国二十六年,奉省政府令,验换契纸,无论分关、典业及已印契纸,均一律呈验,加盖省府印信,每张征银一元八角,逾期征银三元。税契、契尾,每张征工本费一元五角。民国三十六年,增工本费为四百元。

屠宰税

屠宰税初名肉厘,始于光绪二十二年川督通饬各州县抽款,作办团练经费。二十七年,派庚子赔款,加缴税额。三十四年,筹抵补土药税,又加增一次。入民国后因之。二年,四川省财政厅令,每宰猪一只,征正税五角解省后,准附加作县中教育、实业等经费,税额无定。十九年统筹,定名为屠宰税。每宰猪一只,征银二元三角,以八角解省,以一元五角拨地方。二十五年,奉令全部划为省款,再由省酌拨一部作地方补助费。二十九年夏,划还地方作县政经费,招商包收。每税率,年有增加。三十二年,省颁《各县市屠宰税从价征收实施办法》,改为自收,从价征税,税率百分之五。惟自收制与包商制各有利弊,变更靡常,尚无最善办法。

公营市场使用费

此使用费原名斗秤息,颇似宋征坊场净利钱,亦有公佐平争之义。初由寺庙僧人于场期,以定地供人交易,设斗秤。成交,从中取费。清末,兴办学校,各乡自筹经费,呈准由地方专设斗秤征收。民国成立,因之。十九年统筹,划一名称为斗息秤息,招商标包。三十一年,奉省令,改名为特许费。三十二年,又改名公斗秤使用费。各乡镇设公营市场,凡谷、米、豆、麦、高粱、菜籽、包谷、炭、油、麻、丝、棉、漆、药材、蓝靛、花生、红苕等货,均须入市场交易,纳从价百分之二之斗息秤息。每年分两季招商包收。

直接税

直接税在财政学上为最善之税,各国早行。我国则为民国二十五年以后始有之新税。分所得税、利得税、遗产税三种。财政部二十五年十月颁布之《所得税暂行条例与施行细则》内,分营利事业所得、薪俸报酬所得、公债存款利息所得三类征课。于二十五六两年先后起征。二十七年七月,颁布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其办法仿照所得税制度,并采累进率,于二十八年起征。二十七年十月颁布《遗产税条例》,以事属初创,应先事宣传,延至二十九年始起征。此三种直接税,本县缺,由财政部川康直接税局征收。三十五年,县预算列有中央划拨遗产税九万七千元。此外,印花税及营业税,论其情质,原不属直接税体系,但因查账上之方便,亦先后于二十九年及三十一年划归直接税机关兼办。印花税在北京政府时代已开办,过去弊病甚多,二十三年,财政部始委托各地邮局代售,革除往日摊派勒索之苛扰。营业税向由各省征收,税率轻重不同,征免标准又更互异。至三十一年,中央接管后,将营业税法改订,凡以营业总收入额为课税标准者,课税百分之三。其以营业资本额为课税标准者,课税百分之四。所有课税范围、征课税率,及税与免税、罚则等等,至是全国始归于一致。三十四年抗战胜利后,中央政府还京,缩裁减征课机构。各县适奉省令,将原征收处改为税捐处,由省派处长,遂将营业税交令征收,以百分之九十五拨与地方。

自治费

民国三十二年实行新县制,地方经费增加。三十二年,奉省令开办新税,凡有房捐、筵席娱乐捐、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四种。房捐税率分自住、租住二种。自住房价征百分之一,租住照房金征百分之十。但自住营业用照房价征百分之二,租住营业用照房金征百分之二十。此在工商发达都市行之,收入尚裕;县中乡镇,勉强效颦,殆等于唐代闲架税,徒增怨言耳。筵席娱乐捐,县无娱乐场,无从开征;乡间筵席简陋,征课亦苛细。营业牌照税,各种商店均须照税领牌,始准营业。使用牌照税,凡供交通木船,亦必须纳税领牌,始准营业。县乡百业落后,此等税皆不旺,于县财政无多裨益。

盐政、茶政、木政

旧志载,江北盐政于清乾隆二十四年,从巴县分拨射洪、蓬溪、富顺、三台水引共二百三十七张。二十七年,增请领犍为水引一百二十张。共水引三百五十七张,每年征收正税、羡余、截角银共二千八百八十三两一钱三分。射洪水引一百三十张,蓬溪三十四张,富顺五十张,三台二张,犍为一百二十张,每张正税银三两四钱零五厘,截角银六钱,羡余银射洪四两八钱九分五厘;蓬溪四两四钱六分;富顺五两五钱九分五厘;三台三两七钱九分犍为二两二钱九分五厘。

茶政,江北产茶无多,历无额设引张。嘉庆十二年,由盐宪发茶照票六十张,饬令招商照邛州之例,每张纳票银一两零八分,共纳票息银六十四两八钱,摊入三里产茶之户,摊派完纳。

木政,从康熙四十六年,四川巡抚能泰请设渝关于江北。每年木税系川东道征收。乾隆十七年,四川总督策楞奏请,将渝关木税并归夔关,令夔州府递年征收、汇解奏销照夔关之例。奉旨依议。渝关征收木税正额银五千两,盈余银一百二十一两一钱三分一厘,共银五千一百二十一两一钱三分一厘,归并夔关汇解司库。每月征收银数由江北厅造报。按茶政、木政两项税收,早经变制,与本县无多联系。盐则人人必须,纳税普及,变制频繁。在前清咸丰五年,东南军兴需饷,川督黄宗汉奏请,就所征收厘金,犍、乐、富、荣、射、蓬等厂,每引榷银七两五钱。十一年,川督骆秉章又加抽厂厘,花盐斤增一厘五毫,每引连前共征银一十九两五钱。光绪五年,川督丁宝桢为固滇、黔边岸,将附近涪州之忠、丰、石及接壤南川之四岸计引并归官运。由行商午、秋、腊、三关缴本领盐销售。盐价由局将厂本、船价、税厘、养廉、用安定营勇粮护本军饷捐输以及坐商引底等项核入成本,外加运输脚力,再酌定售价,不准擅加。民国元年,川省军政府盐政部长邓孝可,慕“就场征税,一税之后,任其所之”之名,毅然废除引岸制度,由人民自由买卖。凡从前课税、羡余、截角各项名目,概予取消。于是,税收遽短,销案被侵,纠纷迭起。继任盐务局长,虽增加税率,亦难济事。三年,中央简任盐运使晏安澜来川,划分计边楚岸为十八盐运公司。自四年六月起,定泸县、合江、江津、巴县、江北、南川、邻水、垫江、长寿九县为泸南公司,配富厂盐年认计花引二千三百九十五张。计巴引九百六十五张每花引税纳一百五十两,巴引纳税银一百三十两。当时兵匪纵横,销未足额,稽核所洋会办丁恩斯泰虑防害外债担保,反对此法。五年,解散公司,仍行分厂分岸办法。十九年,运使王缵绪又改行认税,设重庆盐业公司以总其成,由商认定年缴税款若干载名为散商,阴实专利。二十六年,运使刘树梅废止认税法。未几,缪秋杰继任,乃创统治自由盐法。其法按午、秋、腊三关,由商先期认税,各岸编轮核价,挨轮售盐。岸无定商,引无定额,改引纸为运照,每照一载,配富花盐四万五十包,纳正杂各税七千四百八十元。是谓统治。商人认税,仅负四个月运销责任,次关另行招商登记,不愿续充者,听。是谓自由。抗战军兴,川盐济销楚、湘之量陡增,盐务管理局虑各县盐寡淡食,乃多招新商销商接济。三十年,成立各县食盐购销处,顾承办人良莠不齐,发生操纵市价、侵吞股款流弊。旋又取销。多准商人一律登记承销。由此观之,所谓盐无百日之安,信然。

积贮

顺治十一年,部议各府州县,俱有豫简常平及义、社仓积贮备荒。责成道员稽查旧积,料理新储,每岁造册,报部察积谷多寡,分别议奏,以定功罪。十二年,题准各门自理赎锾,春夏出粜,秋冬籴还。平价生息,务期便民。如遇凶荒,即按数给灾户。康熙十年,题准地方官整理常平仓,劝谕官绅士民捐输米谷。照议叙乡村立社仓,镇店立义仓捐输积贮。公举本乡敦重善良之人,管理出陈易新,春月借贷,秋月偿还,每石收息一斗。岁底,州县将数目详呈上司报部。管仓人储谷多者,题名给顶荣身;官吏掊克者,照侵欺钱粮例处分;强派押勒者,题参治罪。十九年,部议常平仓谷,留本城备赈;义仓、社仓谷,留本村备贮。永停协解外郡。二十九年。奉上谕,常平仓不必拨给兵米。又议准,州县官有升迁事故,离任者照交代收受正项钱粮例,取其印结;有短少者,照亏空正项钱粮处分。三十四年,准江南常平仓捐积米石,以七分存仓,以三分拨粜,俟秋收买谷还仓。四十一年,上谕,直隶、各省州县,虽设有常平仓收贮谷石,遇饥荒之年,不敷赈济,亦未可定。应于各村庄设立社仓,收贮谷石。四十三年,部议积贮米谷,大州县存一万石,中州县存八千石,小州县存六千石。其余按时价易银解存藩库。四十九年,部议霉烂仓粮,官员已经升任者,应革职留于新任,限一年赔完之日开复。雍正元年,部议常平仓积贮米谷,各省督抚岁底造册奏销,如有亏空,即行题参。社仓之法,原以劝善兴仁,不得苛派,以滋烦扰。至收贮米石,先于公所、寺院收存,俟息米已多,成造仓廒收贮。其所捐之数,不拘升斗,积少成多。若有捐至十石以上者,给以花红三十石以上者,奖以匾额五十石以上递加奖励。其有好善不倦,年久数多,捐至三四百石者,督抚奏明,给以八品顶戴。每社设正副社长,择端方立品、家道殷实者二人。果能出纳有法,按年给奖,十年无过,督抚题请八品顶戴。侵蚀者,按律治罪。每石收息二斗,小歉减息一斗,大歉全免其息,只石收本谷。十年后,息已二倍于本,只以加一行息。其出入之斗斛,照郡颁公行。社长预于四月上旬申报地方官,定日支散。十月上旬,依例收纳。借者先期报名,社长计口给发。设立印官簿,一印二本,一本社长收执,一本缴州县存查。三年,奉上谕,积贮仓粮,为备荒济赈之用,但南省地方潮湿,米在仓一二年便至霉烂,应改贮稻谷,可以长久。乾隆四年,部议:平粜谷石,采买未经足额者,每谷一石,折银六钱报销。二十三年,部议常平仓出备无着之谷,责令地方官赔补。二十九年,部议粜买常平仓谷石,不必拘存七粜三之例。嘉庆四年,奉上谕,国家设立常平仓谷,原以备民间缓急之需,若仅将谷价贮库,猝遇需米之时,岂银两所能济用?令各省督抚,饬属买补。是年,奉上谕,各省社仓听本地殷实富户,择其谨厚者,自行办理,不必官吏经手,以杜弊窦而裕民食。按,社仓谷石,乾隆三十七年后,州县交代后,年终俱造册结送,今不必矣。五十年,奉上谕,各省买补仓谷,除附近水次、舟楫所通地方,着于邻近采买外,水路不通者,自准在本地采买。按,嘉庆四年奉上谕,不许在本地派买。嗣因刑部尚书胡奏,水路不通之区,若必令其购自邻封,恐道路相隔数十里至数百里不等,挽运之资,浮于谷价,转滋弊窦等语。是以复奉谕旨,水路不通者,仍在本地采买。七年,部议各省社仓积存息谷,如本社有应办之事,许同里之人及社长公同报官,粜变动用,年终造册送部备查,毋庸核销。此可见清代于备荒要政,计划至为周详。本县(厅)成立仓储,则有次列四种。

常平仓:乾隆五十二年,为道批饬事案内,经署同知吉仕璜奉文,建设仓廒五十三间于厅署内,采买存贮仓斗谷二万一千二百石。又于乾隆五十六年,为飞饬遵事案,经署同知童云松奉文,添修仓廒一十二间,采买加贮仓谷四千八百石。共仓廒六十五间,共存贮仓斗谷二万六千石。

社仓:建设仁、义、礼三乡社仓二十二间,存贮社仓斗谷二千二百三十三石五斗一升二合一勺五撮。嗣因嘉庆初年,教匪滋乱,所有各乡社谷,俱焚毁无遗。嘉庆十年,署同知王奉文将嘉庆三年缓征地丁银一千零二十一两,解运藩库,续具文请领买填社谷。道光元年,同知米乔龄传集三里绅耆筹议,开仓收买,填足额,暂寄常平仓。

济仓:嘉庆十八年,士民捐输,建修济仓八廒。奉文以三千石为足额,余谷粜卖易银解司。《征收仓谷碑记》云:“积贮之设,由来久矣。汉立常平仓,隋立义仓,宋立广惠仓,朱晦翁又置社仓,明建预备仓、济农仓,谨守积贮,以备不虞。故其时有荒政无荒民也。我朝劝相劳农积贮之法,兼综前代。如渝北建立仓廒,额设京斗仓谷二万六千石,年凶则减价便民,岁稔则照例采买。良法美意,已见一斑。但积久弊生,当籴谷时,仓夫、书役人等,浮收杂派,私肥囊槖。前经绅民湛成模、杨锦堂、熊开绂等,以公恳作主,禀经府宪李批,候移江北厅严查究。复以乞缓苛上,叩布政使司方批‘查采买平粜仓谷,因限于定例,不得不发给例价。既发例价,粮户已多赔贴,何以每市石饬令加至一石六斗多,及上谷食每石需索钱二百文?如果属真,自应照例查办。仰重庆府确切查明,据实详报,毋稍瞻徇。再,江北厅本年平籴仓谷,应否仿照巴县缓至来年买补,应即确查该厅粮价情形,一并议’。后有绅士邹曜奎、傅泽箴等,以公恳赏示,除弊以纾民力事,禀请米主幸仁宪,玉壶贮冰,虚堂悬镜,洞悉奸宄,严加整饬。蒙批据禀方立案,粘单存。是以闻风观化者,无不口碑载道,举手加额。爰集阖邑粮户,刊珉勒石,以志功德于勿衰,着成规于不朽云。是为序。所禀条规,胪列于左:(一)遵例价,仓谷一石,发纹银五钱五分。江北市斗一石,抵京斗二石七斗,照算领足。(二)仓谷平斛响档,每斗明加二升上纳。(三)席谷、样谷、龙口谷,均归粮户收回。该仓夫、斗级人等,不得借杂派名色,需索分文。如违,许粮户禀究。(四)黑票及风车、斗印,不给分文;红票每张给纸笔资,钱二十文。(五)仓谷到码头,任粮户自行搬运,脚夫不得阻滞。(六)仓谷不许乡约、粮班抬垫,照本粮还给,不得需索加利。嘉庆十九年闰二月中浣  三里绅耆、粮户等公立。”

积谷:光绪初年,川督丁宝桢以州县仓储荡然无存,御荒不足,饬各地方官督率保、团,或就粮加征,或劝募粮户建仓储谷,举仓正一人管理。是时,本县(厅)官协同绅耆,奉劝办。各乡镇次第建仓积贮,数额若干,卷佚难稽。而仓散在各乡,官厅监督松懈,被管理人私挪侵蚀,填补难追。入民国后,内战频仍,被驻军抢夺者,尤所在多有,积谷早已有名无实。民国二十六年,川省府通令征收积谷,自中央粮食部成立后,又奉令催办。兹将本县仓廒所在地及其数目录后:

大石乡三仓    人和乡一仓    鸳鸯乡三仓    礼嘉乡三仓

悦来乡三仓    沙坪乡三仓    石坪乡三仓    龙溪乡三仓

回兴乡二仓    滩口乡四仓   静观乡一仓   复兴乡一仓

偏岩乡一仓    三圣乡二仓   兴隆乡一仓   永兴乡二仓

茨竹乡一仓    同仁乡二仓   中兴乡二仓   大湾乡二仓

古路乡一仓    王家乡一仓   恒兴乡六仓   鱼嘴乡八仓

复盛乡四仓    太洪乡二仓   乐碛乡六仓   五宝乡四仓

张关乡一仓    舒家乡四仓   龙兴乡九仓   大盛乡七仓

隆盛乡二仓    桶井乡八仓   麻柳乡四仓   石船乡八仓

梅溪乡三仓    兴仁乡三仓   明月乡五仓   旱土乡一仓

关兴乡一仓

各仓年收积谷,数目不定,进出频繁,稽核亦难。夫民以食为天,积贮备荒,原为善政。观上所述,平时徒饱贪污土劣等之囊槖,战时适资强梁暴乱者之资粮,一遇灾歉开仓,俱化为画饼。再筹填补,仍责诸终岁劳苦之农村。善政虐民,不如其已。若为救荒,自以兴水利,勤灌溉,始是根本要图也。

公债

公债为国家弥补预算、兴办事业一种最善筹款之方法,亦为人民投资一种最稳之物。各国行之,罔不奏效。我国仿行,则利少害多:信用不固,债益落空;债额派到县,殆等于苛捐杂税,增民烦累。稽举债之始,自清光绪二十四年,户部颁发之昭信股票起。是时,本县官绅亦奉令劝募。旋经御史张承缨奏其扰民,停募。但已收股款亦未给还。入民国后,南北中央政府迭次发行甚多,计派到本县募集者:有民国三年公债,民国四年公债,民国二十四年四川善后公债,民国二十五年四川善后公债,民国二十六年救国公债,民国二十七年国防公债,民国二十八年军需公债、同年建设公债,民国二十九年建设金公债、民国三十年军需公债、同年建设公债,民国三十一年同盟胜利美金公债、同年同盟胜利公债。所派债额、实际募入若干,收到之款缴足若干,债票领发若干,本息收若干,均渺茫莫名,牍难稽。此外,如民国三十年以来,征借实物配发之粮食库券,与摊派之节约建国储蓄券,皆公债性质,多半未能履行券债载信。此公债政策在我国施行已历半世纪,犹不能顺利推行者,坐此故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