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中、下)
食货志(中、下)
钱币
钱币,大别为硬币、软币二种。硬币,凡金、银、铜、铁所铸者属之;软币,凡以纸印行者属之。其币形、币品之变迁情形,均有专书可考,无待繁引。兹仅就四川于清代、民国通行各种钱币略述之。硬币。一为银锭,率以十两为一锭,五两为中锭,析小为分钱。若洪江之马蹄银、江西之元宝,均重五十两,因平色参差,携带沉重,银元使用时,渐次稀少。二为制钱。清代顺、康、雍、干四朝,所铸制钱,均内好周郭。嘉、道、咸、同、光、宣六朝,所铸每况愈下。钱以贯计,仍嫌繁重。铜元兴,渐被改铸。三为铜元,改制钱穿孔之制。光绪三十二年,各直省始铸当十铜元。初意补制钱之不足,旋知中可渔利,加铸当二十。入民国,四川则铸当五十乃至当一百与二百。川战频兴,各军更以铸铜元为筹饷要诀,又有所谓新当二百出现市场,质量较旧尤逊。致令物价增高,民生凋敝。四为银元,光绪十四年,粤督张之洞仿墨西哥鹰洋创铸于广州。二十七年。四川亦于成都设厂铸造一元主币,并铸五角、二角、一角、一仙辅币。民国九年,重庆亦设厂开铸一元币。成色、重量较省厂更差,谓之渝版(按是时流通川省银元。成色最佳者为光绪、宣统龙洋,次为袁头。成都厂民元、民八、民十五所铸之汉字半元,银持均逊。民三所铸之无须汉字大洋[反面汉字小圈内无两须]、民十七重庆铜元局所铸之有须大洋[反面汉字下小圈内有两小须]、民八成都厂所铸之金字旁汉字大洋[正面‘银’字之金字旁系正书金字],银色亦逊,尚可通用。至民十三,黔军周西成在赤水所铸汉字大洋,民十四、十五,向成杰师长在合川所铸汉字大洋,银色太坏,均不通用)。二十三年,财政部电令停铸,将币模缴销。重庆厂铸之铜元、银元,数目不明。成都厂自开铸以来,迄民国十七年止,所铸数目有如左表:
财政部成都造币厂历年铜元数目表
单位:枚
类别 年别 |
二百 |
一百 |
五十 |
二十 |
一十 |
五文 |
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年 |
无 |
无 |
无 |
8037671
|
17235067
|
85048
|
三十一年 |
无 |
无 |
无 |
17282484 |
78752587 |
无 |
三十二年 |
无 |
无 |
无 |
16278652 |
96310653 |
无 |
三十三年 |
无 |
无 |
无 |
14144820 |
114154541 |
无 |
三十四年 |
无 |
无 |
无 |
20606498 |
127284424 |
无 |
宣统元年 |
无 |
无 |
无 |
19074490 |
131617208 |
无 |
二年 |
无 |
无 |
无 |
9193444 |
74857036 |
无 |
三年 |
无 |
无 |
无 |
5147928 |
25456183 |
无 |
民国元年 |
无 |
无 |
9354084 |
12476661 |
60550205 |
无 |
二年 |
1956103 |
9639602 |
30337353 |
9614403 |
21977500 |
无 |
三年 |
13788 |
680821 |
51468510 |
8309706 |
无 |
无 |
四年 |
无 |
无 |
47751491 |
16090730 |
389935 |
无 |
五年 |
738572 |
3754007 |
37584443 |
7299032 |
285570 |
无 |
六年 |
4179640 |
11333030 |
39989000 |
无 |
无 |
无 |
七年 |
8045956 |
13718401 |
40734082 |
59818 |
914780 |
411914 |
八年 |
无 |
无 |
71619270 |
9101581 |
无 |
59159 |
九年 |
无 |
28913486 |
43880901 |
3522569 |
无 |
无 |
十年 |
5015361 |
104168924 |
无 |
388187 |
251719 |
无 |
十一年 |
无 |
137336260 |
无 |
842062 |
61704 |
无 |
十二年 |
50540670 |
85192922 |
690692 |
57114 |
28083 |
无 |
十三年 |
142857110 |
2502359 |
146400 |
1298676 |
10000 |
无 |
十四年 |
146931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五年 |
128282476 |
7055448 |
90100 |
无 |
无 |
无 |
十六年 |
140417677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七年 |
135945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合 计 |
764923353 |
404295260 |
373646326 |
178826526 |
749516902 |
506121 |
说明:查川厂历年均未由厂销毁各种铜币,故表内未列销毁一栏。
财政部成都造币厂历年铸造银币及销毁旧币数目表
单位:枚
类别 年别 |
一元 |
五角 |
二角 |
一角 |
半角 |
销毁 |
光绪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 |
1404737 |
62885 |
108180 |
392397
|
300920
|
无 |
二十九年 |
781609 |
135116 |
116686 |
76044 |
173728 |
无 |
三十年 |
323523 |
6490 |
15500 |
无 |
28480 |
无 |
三十一年 |
226411 |
104027 |
303666 |
474674 |
无 |
无 |
三十二年 |
1080538 |
71912 |
209072 |
66500 |
65560 |
无 |
三十三年 |
1493162 |
18090 |
39840 |
81700 |
46000 |
无 |
三十四年 |
1180823 |
78876 |
107226 |
191880 |
59269 |
无 |
宣统元年 |
1792768 |
12100 |
19920 |
134267 |
无 |
无 |
二年 |
738107 |
12534 |
无 |
112820 |
566100 |
无 |
三年 |
316730 |
13730 |
21285 |
32050 |
无 |
无 |
民国元年 |
2866988 |
146916 |
95950 |
370561 |
无 |
无 |
二年 |
3815291 |
62900 |
无 |
无 |
无 |
无 |
三年 |
6926211 |
262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四年 |
6786100 |
69100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年 |
5426750 |
1500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六年 |
525375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七年 |
452273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八年 |
692034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九年 |
485335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年 |
5170890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一年 |
2791890 |
167795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二年 |
342170 |
517046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三年 |
无 |
55797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四年 |
无 |
29842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五年 |
无 |
822660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六年 |
无 |
13852560 |
无 |
无 |
无 |
无 |
十七年 |
7684370 |
1594289 |
无 |
无 |
无 |
无 |
合 计 |
72699238 |
40057635 |
1037325 |
1924493 |
1240057 |
5715245 |
说明:查川厂历年均未销毁各币。至十七年,始由厂收熔五角改铸大元。本表所列销毁数目,即指所销之五角数目。此外,各种银币均无销毁。
软币,即纸币。四川流通者,以清季大清银行发行纸币为始。入民国则有中国银行(即大清银行改称)、交通银行纸币,均可兑换银元,行使尚利。民元,四川省政府发行一元军用票,因无准备金,币值低落。民五,督军陈宦向中国银行借兑换券四百万,四川省银行濬
川原自制纸币三百万作基金,以五折收回,停止使用。未几,四川地方银行与民办之中和银行、美丰银行、大中银行,又次第发行纸币。皆因准备不足,迭起挤兑风潮。中和、大中停业,美丰改组,均将纸币收销。四川地方银行所发纸币,截至二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为数共达三千二百万零三千二百六十三元四角,其准备金共仅一百二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四元八角,不敷之数达三千零七十六万零三百一十八元五角二分。中央为安定川省金融,乃加以整理,即以所收四川省统税及印花、烟酒税款,月拨五十五万元为基金,由中央发行库券三千万元,定期六十四个月清偿,专充收回地钞之用。复以川省币制紊乱原因,并由于银币成色未能划一,须以中央本钞为本位,由中央统一发行,始可纳入正轨。于同年八月,规定收销四川地钞及收兑四川杂币办法。大略四川全省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均以中央本钞为本位。市面所有之杂银币,除成色、重量与银本位币条例规定相符合者,得以一元兑换中央本钞一元行使外,其余概照财政部所颁《收兑杂色银料简则》,各依其所含银质换给中央本钞。其换回之杂色银币,由中央银行运厂改铸。财政部将整理金融库券三千万元,向中央银行抵押二千三百万元,连同四川省政府分期应交之款,一并交与中央银行委托分期收回地钞销毁。此项办法施行后,进行尚为顺利,杂钞得以如限收回,而素称复杂之四川币制,得以归于统一。是年十一月四日,财政部改行法币政策,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纸币定为法币(旋加入中国农民银行所发纸币)。所有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以防白银之外流(我国币制,向系两、元并用,折算繁难。民国二十二年四月,废两改元,币制基础渐定。二十三年间,海外银价步涨,我国银价较国际市场银价为低,遂致白银大量外流。财政部为保存币材,乃征收白银出口税及平衡税。然不能防止私运,因毅然禁使现金,专用纸币,名曰法币)。于是,市面只用软币,无复硬币。时政府威信孚民,令出民遵。不意二十六年抗战军兴,战费浩繁,发行膨胀,币信渐摇,物价步涨。三十四年胜利到来,本可加以整理,不幸内战旋起,发行不可收拾;物价奔腾空前,经济濒于崩溃。乃于三十七年八月十九日起,施行金元券政策,规定以法币三百万元兑换金元券一元。同为软币,人民怀疑。不数月,金元券贬值,即超过法币十余年贬值之程度。从前行法币时,尚未兑尽之银元,又渐出市面为交易媒介。银元与金元券比值达一与十余亿之巨。物价奇昂,较第一次世界大战羌帖、马克、法郎比价尤贱,迫政府不得不迁就事实,于三十八年六月,又公布银元券币制。说者谓我国货币,在此十四年间,从银元到法币,从法币到金元券,又从金元券到银元,恰如首都在短短四年中,由重庆到南京,由南京到广州,由广州回到重庆,历史是演进抑是兜圈,诚不胜感慨之至。时各省多自行币制,独四川犹守中央法令。而民间银元奇缺,交易皆以物易物,谷米、棉纱均成计价标准。最奇者,重庆为中央机关设防,其防卫工款需银元八十余万元,独责重庆市、江、巴两县分担。无论国防经费负担不公,而强无作有,民命何堪?此其币制演变之奇局,亦一市两县人民之浩劫也。(一市两县民意机关,俱请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减免此项工款。本县参议会上,张长官文云:“西南军政长官公署钧鉴:查重庆市防卫工款,江北县摊派银元一十二万元。前经本参议会大会议决,请求免缴,未蒙照准,不胜惶惑。无论国防工程专责一市两县负担经费,于情未协;又无论政府倡言,确保华南顾急,急退婴渝市,欲作少康一旅,楚国三户,难取民信。即就事实言之,上项派款,原定七月内分期缴楚,现已逾期,均未能如命。若本江北县照派规定,应以收谷五百市石粮户为对象,一查粮册,此等粮户为数不多,乃扩大对象,凡经营工商业者,皆应摊派。而本县工商界,除江合煤矿公司较大外,余皆小本经营,因时局影响,江合已在吃老本,余尽处于瘫痪状态;且金券失灵,乡镇交易,均系以物易物。近虽改行银元,此物笨重,乡镇无大宗交易,流通绝少,银元券仍难下乡。今乃令缴,虽万银元,求非所有,点金何术?警备部屡派人到县坐索,县府亦严催乡镇速缴。奈无中不能生有,应者寥寥。迄至现在,警备部仅来提去一千五百元,距派相差甚巨,可知缴纳之难。顾亭林论明季钱粮,谓:‘在关中见征粮之日,民毕出卖其妻子儿女,谓之人市。因有谷无银,所获非所输也。银非天降,虽尽鞭挞以求之,亦安所得哉?’读此已极伤心惨目,乃今日县中不特无银,即粮,应担负征购并借、军队在县者提拨严厉,恐余粮有限,易银无从。今当收拾人心之际,有此现象,虑不相宜。谨再沥陈民瘼,电请鉴核,务乞哀此孑遗,准将工程派款,全令豁免,稍存元气,人民幸甚,国家幸甚!伏候示遵。”此文未奉批答,而县政府仍派员向各乡镇强迫追收。旋蒋总统来重庆,经人民请求免收。察知民困,实难强无作有,允即停收;并令将已收之款退还(是否真能退还,则不可考也)。
县银行
民国二十八年,奉省令筹备县银行,定股额四十万元,由县政府拨官股二十万元;成立董事会,推文化成为董事长。于三十一年十月十日在县政府迁徙地两路口开业,一面呈候财政部立案。三十二年,奉财政部银字第四四零号执照,复于是年六月一日正式开幕。文董事长与临时参议会参议长戴正诚商榷,推设各乡镇分行办法。戴参议长谓总行资金薄弱,势难调拨,不如仿北京政府时代殖业银行、边业银行、察哈尔兴业银行成例,由愿开行者就地集资,领牌自办,仍与总行取密切联络,惟会计独立,盈亏各别。文韪其议。于是,乐碛、静观两镇先后成立分行。嗣总行随县政府迁到大石乡,实行代理公库,业务渐多,基础日固,乐碛、静观两分行遂移交总行接办,以期统一。
合作金库
民国三十二年,奉令成立合作金库于两路镇,由县府拨官股万,招合作社股万。县府迁大石乡时,随同移来,业务清淡,于三十七年歇业。
公学产
公学产年收租金为县预算上之重要收入。分田租、地租、房租三项。其田土、房、物原为清代三费。公田、宾兴书院、义学等产业,及民国收归公有之县乡会产、庙产。据三十八年预算,租金列一一七二三八元内,田租七一五一八元(本县田租,稻谷调整为一五八九二市石八斗八升。每石以九折,计一四三○三市石五斗九升二合。每石以五元作价如上数),地租四○七二○元(本县收包谷租七六八市石,每石以四○元计三○七二○元,又地皮租金一○○○○元,合如上数)房租五○○○元。
附,旧志载三费公田、宾兴书院、义学产业始末
《福主倡置三费碑记(道光十五年,同知福珠朗阿倡捐,复劝三里士民乐输买置)》
为劝谕绅民捐助银两,筹办三费,业已买置田亩,经费有备。勒石刊碑,以垂久远事。
窃照江北,幅员辽阔,滨临大江,商贾云集,莠良杂处。每岁之内,不惟命案迭出,而自缢、路毙之案,亦复层见不少。地方官廉俸无多,凡遇命案,解费以及下乡相验,一切夫马费用,未能捐廉垫办,不能不资借民力。而差役即借以需索,地主、邻右,往往受其扰累。是以本府莅任,遇有命案,下乡相验一切夫马使费,均自捐廉垫办,并不丝毫累及闾阎。第恐更任以后,未必依照永行。又照磨一官,俸微廉薄,捕贼缉盗,以及卫署日用薪水,所获廉俸,实不敷用,均由本府捐廉资助。数载以来,官民庶获相安,亦恐本府更任以后,不免易辙,不得不熟为筹划,以为久远之计。爰集阖邑绅民,妥向议商,必须备银置买产业,费用常经,方足以垂久远。谕令查照。粮银量力捐资,并不稍为勉强,勒听其自行完纳。随派公正绅耆,设局经收。兹据各绅民等,踊跃从事,争先恐后,各按粮一石,议纳银五两,赴局完纳银一万一千五百八十四两。自愿乐输,赴局完纳银五千八百九十两。共完纳银一万七千四百七十四两。本府倡捐银一千二百两。总共银一万八千六百七十四两。契买鹤鳌坪、书房湾、王家岩、金家湾田业四处,共值银二万零七百四十五两九钱七分,收取押佃银二千五百四十八两八钱。实用去一万八千一百九十七两一钱七分。余银四百七十六两八钱三分,作为局中伙食、买田谢中酒水及以钱合银敷水费用。岁收租谷五百九十九石,干租钱十四千二百文。其田均系平原,岁有水源可靠。各佃约内载明,无论年岁丰歉,租照原额收 ,不得短少。核计谷石值,最昂之年,可售银一千四五百两,或值中昂及最低之年,亦可售银一千二三百两,足敷届年一切支用。惟是事属创始,新定章程,若不申详立案,不足以昭核实。查本府现置各田,秋收即可 取租谷,售价获银。议以本年十月初一日为始,至道光十六年九月三十日为止,计岁一周。所获之银,每月给照磨银五十两,岁给银六百两。余银作为印官遇有命案下乡相验及招解人犯等项之费。如遇届年命案较少,银有余剩,留为次年之用。设命案较多,支用稍有不敷,官自捐廉垫办,不得丝毫派累闾阎。其支用银数,随时登记,造册申报道、府宪,以备查考。届年于秋收后,定限于九月内卖谷,声明获价银若干两,并将一年支用数目,汇齐核明,总报一次,以期年清年疑,俾免弊混。似此立定章程,在官则经费有备,办公不致掣肘;在民则相安无事,永不受其扰累;即在照磨,得此需助,可以奉公守已,不预民词,讼端可息。《论语》云:‘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本府莅任江北,八载于兹,自分实无建树,惟以廉洁自守,勤慎居官,素为尔百姓信从。尔百姓乐于从事,集腋成裘,勷兹盛举。兹以尔百姓所出之资,为尔百姓置此公产。本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费,官民一体,互为世守罔替,彼此若能不涉侵渔,可期与国同为不朽,实于尔百姓大有裨益。除将经费数目开列于后,俾众咸知。爰勒碑石,复刊成帙,以垂久远。是为序。
计开:
一、 本府倡捐,银一千二百两。
一、 劝捐绅民,银一万七千四百七十四两。
一、 买王大泽地名鹤鳌坪田业一份,价银一万四千三百九十五两
九钱七分,收取押佃银一千二百八十四两八钱,岁收租谷四百三十一石。
一、 买陈久治地名书房湾田业一份,价银三千二百两,收取押佃
银四百五十两,岁收租谷八十石。
一、 买萧春亭地名王家岩田业一份,价银一千七百五十两,收取
押佃银六百一十四两,岁收租谷五十石、干租钱十四千二百文。
一、 买金黄氏地名金家湾田业一份,价银一千四百两,收取押佃
银二百两,岁收租谷三十八石。
一、 每月给照磨缉捕薪水,银五十两,岁银六百两。
一、 招解人犯解费,斩犯一案一犯,银五十两;一案二犯,银九
十两。加一犯加银四十两。
一、 绞犯,一案一犯银四十两;一案二犯,七十五两。加一犯
加银三十两。军流、徒犯,解省者与绞犯同。
一、 解道、府军流、徒犯,一案一犯,银二十二两;一案二犯,银
三十五两。加一犯加银十三两。
一、 解府徒犯,一案一犯,银十五两;一案二犯,银二十三两。
加一犯加银八两。
一、 相验夫马,一日来回,用钱十一千;二日来回,用钱二十
一千;三日来回,用钱三十一千。如遇四五日来回,按日递加。
一、 售谷银两,饬交户房存贮。遇有命件,刑房取用,造册报销。
每月给户房经管饭食银一两,刑房纸笔、饭食银一两五钱。
一、 置买王家岩、书房湾、金家湾、鹤鳌坪四处田业,只准退银
加租,不准加银短租。
一、 各处业内柴山、竹木禁蓄,成林伐卖,银两悉归公有。
一、 四契共载条粮银四两八钱七分三厘八毫七丝,按每粮一两,
征银一两四钱五分,每年共应征银七两零六分七厘二毫,遇闰加增银一钱四分六厘二毫二丝。
以上各条支用,随时登记,拎道、府两宪按月造表,按年总报。
合并谕知”
道光二十三年,谷价大减,粜银不敷,福主方欲倡举续捐,买置
田亩,以补不足。议甫定,旋赴京陛见。署任沈主,踵而行之。奈新莅斯土,民情未洽,乐输者仅四之一。已买江家沟、白鹤观田业二处,福宪回任,众户乐输,始行归款。
沈主《裁拨毗卢寺公费公设宾兴碑记》
事有以公济公,彼此两不相妨,适足以相济者,如所拨毗卢寺盈余,以作宾兴经费是也。道光二十三年,余署江北厅篆之十一月,有生监伍星泰等,以毗卢寺每年积有盈余谷石,禀请拨给,以济寒儒。是年,汪先焕适获秋捷,无力进京,恳将毗卢寺旷款,着给该举人以为北上路费。余以事属周急义举,批饬该首事等,集议酌给在案。嗣因厅举人龚照璜亦属贫寒,无力会试;生监傅朗、朱光旦、何肯堂等,亦就案禀请。余以事同一体,批饬首事,邀集公正绅耆,议明酌给。今年二月,廪生李延英、幸炳南、吕载阳等,复禀请裁汰盈余,以济乡、会两试贫寒士子路费。余因查毗卢寺积年成案,细阅该首事等,历未报销粜谷价值,核以三费报销谷价,远不相符。大率皆贵卖贱报,其中不无侵蚀之弊。原事属已往,姑从宽免究。窃思毗卢寺原系前明故宦王明池所施产业,岁收租谷一百六十石,外当廖姓田租二十八石,犹有街基、土租在外。除寺僧焚献及拨给书院膏火外,余谷尚多,若仍听其存留,则积之三五年间,不过将庙宇黝垩辉煌一番,便足为报销地步,究于公事何裨?则与其使不肖者从中侵渔,何如拨给乡、会两试士子路费!则施济者可以广其实惠,而单寒者可以沾其盈余。其于培植人材之道,为何如也?余因批饬生监等,禀公议明,每年预存培修庙宇谷二十石,寺僧焚献谷十八石,书院膏火谷三十石,分给悯恻堂施棺木谷二十石,余谷作为酌给乡、会两试路费,具禀立册存案。每岁择公正绅耆轮流经管,逐年更换。其卖谷支出,仍照书院事例,一体报销核夺。所有裁拨原由,业已详具府、道两宪立案。俾行之永久,务使读书士子,鼓励前程;仍于毗卢寺焚献,永远不废,是则余之鄙意也。至日后文风日盛,人材蔚兴,经费或有不敷,则有望于后之官斯土者。是为记。
计开:毗卢寺每年收租谷一百八十八石
一、每年存贮培修庙宇谷二十石,其谷择价昂时出售。每月按照一分营息,更换首事上交下接,禀官存案。
一、每年支拨嘉陵书院膏火谷三十石。
一、每年支给寺僧焚献谷十八石。
一、每年拨支悯恻堂施棺木谷二十石。
一、支学署文武生科场分录、送遗才、文书谷十八石。
一、每年支祭祀王将军银十二两。
一、每年支上粮银二两。
一、每年支香灯银十二两。
一、遇科场年,分帮给礼房誊录书手银十二两。
候补同知署江北理民府松樵沈英撰 道光二十四年季秋月中浣
吉旦。
嘉陵书院:在厅治西。按:江北自乾隆二十三年分设后,向无书院。于今学宫侧设立义学,嘉庆十一年,同知张瑞溥购熊姓住宅捐,设膏火课士于中。嘉庆十二年,始集三里绅耆,劝令捐输,复自捐银一千两,另买全补愚房屋,改建书院。榜院门曰“嘉陵”,添设膏火,以资课读。同知翟凤翱有建修碑记,入《艺文》。
嘉陵书院捐款及每年应收公项银谷数目:
特授重庆江北理民府同知、永嘉张瑞溥捐银一千两。
一、 三里乐输买书院,银一千两。
一、 周宗仁、谭正纪、胡正义捐当银三十七两二钱八分。
一、 李光略捐银八两。
一、 谢朝佐捐当价银一项,议减收银十七两。
一、 童光卿捐当房价一项,议减收银二十四两。
一、张仲先捐借债一项,议减收银四十两。
一、孙仲祥捐银五十两。
一、三里捐还南京寺押佃,银九百两。
一、田毓东捐当曹如山槽房、器具,议减收,赎当九七平银三十两。存当铺生息。
一、张义成捐银二两七钱。
一、潘炳捐银三两六钱。
一、李星富捐当房价,议减收,银八两八钱。
一、伍建隆捐岳家沟房十余间,拨归皂班承办祭羊。
一、官基一碗水、土沱佃租,钱一千余(此项已拨入复兴义学)。
一、官基鲁班嘴等处,礼房催收,缴钱十二千。
一、官基碛坝照铺,量收。
一、武恩国捐银十两。
一、张德忠捐银五十两。
一、张扬森捐当石大文街房取佃,银六两。
一、贺登备、简应科捐当梁姓地土取佃,银三两二钱。
一、龙占先捐傅天荣榨房取租,银五两。
一、田毓东捐悦来场铺地取租,钱四十余千。
一、徐永沛、徐永淮、徐永煌捐买龚良美田房取租,谷四十八石。
一、陈吉翰等禀,充佛慈寺当业原租,谷四十五石。
一、佛慈寺又充租,谷三十一石。
一、侯邦治等禀,拨毗卢寺常业原租,谷九十石。
一、田尚治等禀,充南京寺常业原租,谷九十石。
一、游世来捐当张登万田五坵,租谷二石五斗。
一、余庆丰捐买石姓田业收租二十六石,地名铜鼓山。道光十三年,伊子大经弟兄等复捐,银五百两,现存当铺生息。
一、郭怀荣捐买铁山坪田地、柴山四年一伐,缴银一百四十两;每年山草钱四千文、租谷十二石。
一、曹安东捐买尹开秀田业收租,谷七石五斗。
一、周志荣捐当胡秀泽田地收租,谷五石。
一、陶敬如捐充当价勷买龚良弼田,租谷六石。
一、池中贵捐当梁宗虎山土取佃,银三两二钱。
一、辜涵一捐当向文华田地,租谷一石、补银三十两。
一、樊李氏捐当樊应纪田,租谷二石。
一、涂占先捐当黄大林田,收租谷八石。
一、胡正芳捐买蒋金玉田,收租谷五石。
一、道光二十年,潘纯阳捐田,租谷十余石。
一、潘廷修佃房二间,捐钱四十七千文。
嘉陵书院每年支给公项银谷数:
一、院长束脩,银一百两;薪水,银三十两。
一、 院长夫马,银四两。
一、 院长聘金,银四两。
一、 院长三节礼,银十二两。
一、 内外庠膏火,三十二石;正课,银一两;副课,银五钱。
一、 监院,银二十四两。
一、 全年卷价,银十四两。
一、 斋长二人,每人工食,银十二两。
一、 礼房办差,银十二两。
一、 看司工食,银十二两。
一、 各项田土、房地条粮,银共二两零四分九厘。
一、 每年支学署,谷四十石(向支三十石,为学生薪水、及文生
每年月课、季课饭食。嗣因道光七年,儒学曾德琮复与刘中乙等酌议,更添十石为每年诸生报丁起复费)。
义学捐助:
仁里
三益义学 在石船场。道光六年,士民王辅廷、涂兰芳、王道平、
宋玉林等为首,劝捐设立。又于三甲小池沟分设正蒙义学。
鹿鸣义学 在一甲鱼嘴沱。道光五年,士民贾殿卿、黄元吉、杨文升等,劝捐设立。
崇德义学 在三甲统景场。道光五年,士民段正镛、彭三畏、郭步升等为首,劝捐设立。
崇仁义学 在四甲舒家河。道光五年,士民石美玉、张国榜、江朝魁等为首,劝捐设立。
流芳义学 在五甲獐鹿溪。宗善义学,在五甲五宫堂。以上二义学,均系傅芳宗舍入巴县九龙寺之业。道光五年,邑令严堉因伊子大纲讼寺僧,断入学校,饬李延英、王廷龙等设立。
请益义学 在六甲乐碛场。道光五年,系张大贵等劝捐设立。
集贤义学 在三甲明月场。嘉庆二十三年,傅兆熊等,以万天宫会上置买冉家沟田业一份,因年久会散,将业捐立凤山义学。道光时重建,更名“集贤”。
成英义学 在三甲龙兴场。道光五年,系曾良干、刘大经等为首,劝捐设立。
请业义学 在二甲关口场关庙。嘉庆二十三年,系王辅廷、苟君照等为首,劝捐设立。
义里
山泉义学 在一甲,地名石盘头。道光六年,余恺、陈有章等倡首,募捐设立。
直方义学 在一甲,地名龚家岩。道光六年,黄云衢遵父遗命,捐河坝田地一份,收租十二石以作束脩;又捐岩上房屋一院以作学馆,复与徐敦伦等劝捐获银一百余两,修补设立。
复兴义学 在一甲一碗水。道光十四年,系直方、时中两义学分拨设立。
时中义学 在一甲回龙寺左侧。道光六年,系尹合兴、戴协吉等倡首,劝捐设立。
金沙义学 在一甲打子石。道光六年,系徐上达、李正春等倡首,劝捐设立。
平山义学 在一甲沙坪场。道光六年,系刘怀清、龙从云等,于时中义学分拨银两外,劝得万绍章捐银三百二十两添设。
日新义学 在一甲王家场。道光十三年,系戴冕、谢凌云等,于育德义学分拨添设。
育德义学 在一甲悦来场附近杨家庙内。道光六年,系戴冕、邓南山、谢凌云等倡首,劝捐设立。
敦蒙义学 在一甲尖山庙。道光七年,熊开绂、杨凌云、湛成模等,劝捐设立。
三台义学 在治西廖家台。道光七年,系侯邦治、白受采等经理,拨毗卢寺廖家台地基,又劝王冕堂捐灯台石沙湾地基吴姓当价,共银四百六十两设立。
汇泉义学 在五甲太清寺。道光六年,李国彦、徐光明等倡首,劝捐设立。
作圣义学 在一甲白兔坪。道光六年,姚孔园等倡首,劝捐设立。
入德义学 在本城常家巷。道光六年,监生杨世庆捐坐房街基设立。
正谊义学 在一甲瓦店子。道光六年,黄钜等倡首,劝捐设立。
正风义学 在一甲高峰寺。道光六年,厅民李文远捐银六百一十两,又捐通草沟田业一份设立。
玉成义学 在一甲。道光六年,陈馥川、陈渝川等倡首,劝捐设立。
辅仁义学 在本城金沙厢。道光十四年,马明泗等,以文昌圣会公费盈余,禀请设立。每年支给,俱出文昌会上。
就正义学 本城辕右悯恻堂内。道光九年,王廷常等倡首,劝得艾拔萃捐水月庵房屋一向、多功城地土一份,王廷常复自捐钱五百六十千设立。
崇儒义学 在一甲佛慈寺庙坎下。道光四年,黄钜等拨寺僧常业设立。
礼里
启蒙义学 在四甲新殿寺内。道光六年,李光治等劝捐设立。
培英、逊敏义学 在六甲复兴场侧近。嘉庆二十二年,黄为绂等倡首,劝捐设立培英义学。道光六年,黄为绂等复行劝捐,续设逊敏义学。
养正义学 在六甲塔坪岭。道光六年,王元亨等倡首,劝捐设立。
育才义学 在六甲三圣场。道光六年,王元恺等倡首,劝捐设立。
彰德义学 在六甲白庙侧。道光六年,厅民李昌同族人捐银设立。
龙山义学 原名起凤,在六甲玉皇观内。道光七年,颜思庄、余天经等,劝捐设立。
萃英义学 在六甲重光寺内。道光六年,厅民李茂捐落楞岩田业一份设立。
端蒙义学 在厅礼里六甲接龙场玉屏下。道光六年,监生王玉春、唐宜春等,劝捐设立。置买大风垭田土一份收租,延师课读。因经费不敷,兼以连年荒歉,旋将田土当银三百五十二两,义学几于废坠。三十年,唐宜春子唐雨村捐钱四百三十五千,买邻邑丹家萌田土一份,岁收租谷二十二石。雨村弟雨膏捐银三百五十二两,揭收大风垭当价,岁收租谷十五石,均入义学作公,延师教读。玉春等禀明承主,请将唐雨膏及雨村之子唐廷扬叔侄并入议叙。批准未详。咸丰元年十月,署府陆主,始行赐文申请覃恩,给雨膏、廷扬叔侄议叙顶戴。又附:端蒙义学顶当欧平章所当吴大顺地名中岐岭山土一份,当价银二百五十两。大顺原取过押佃银二百五十两,共成当价银五百两。因山陡土瘦,收包谷租不一,兼每年丰歉不等,约可出钱二十余千,已入义学作公,俟赎取日退佃还银。
除上述公学产来源外,民国防区时期及抗战时期,迭有没收各乡镇庙产、会产之举,号称移办地方公益。事实殊不尽然,经办人勾结深密,化公为私,朋分而去。来源漏卮,似亦不在少数也。
度政
度量衡之制,所以信民息事也,详于《月令》,本极划一。后世相沿既久,遂生差异,交易颇感不便。本县推行度政,从民国二十年三月开始。当时,派有检员赴各乡镇,调查旧度量衡器具使用情形,及与新器大小比较,以便推行时折合物价。经四月之久,始将工作办理完竣。兹将调查情形,列表于后:
(一)江北县新旧度器折合表
新器 单位 |
市 尺 |
市 尺 |
市 尺 |
市 尺 |
市 尺 |
市 尺 |
合旧 器数 |
公议尺九寸八分 |
裁尺九寸三分 |
木匠尺 一尺 |
石匠尺 一尺零 一分 |
财神会九寸九分 |
算盘尺九寸七分 |
物价 折合 |
照原价 九八折 |
照原价 九三折 |
|
照原价 增百分 之一 |
照原价九九折 |
照原价九七折 |
使用 行业 |
布帮及 疋头帮 |
缝衣业 |
木 帮 |
石 帮 |
布 帮 |
布 帮 |
备考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九角八分 |
原售一元售九角三分 |
|
原售一元现售一元零一分 |
原售一元现售九角九分 |
原售一元现售九角七分 |
※表内空缺处,从原稿。
(二)江北县各乡镇新旧量器折合表
单位:市斗
乡镇别 |
米斗每斗折合数 |
杂粮斗每斗折合数 |
备 考 |
|
乡镇别 |
米斗每斗折合数 |
杂粮斗每斗折合数 |
备 考 |
|
人和镇 |
2.984 |
3.050 |
|
|
乐碛镇 |
3.026 |
3.312 |
|
|
鸳鸯乡 |
2.916 |
3.088 |
|
|
3.112 |
此系该镇帮斗 |
|||
回龙乡 |
2.960 |
3.096 |
|
|
梅溪乡 |
3.284 |
3.292 |
|
|
石坪乡 |
3.036 |
3.199 |
|
|
隆盛乡 |
3.150 |
3.280 |
|
|
恒兴乡 |
3.006 |
3.226 |
|
|
桶井镇 |
3.072 |
3.300 |
|
|
沙坪镇 |
3.230 |
3.329 |
|
|
明月镇 |
2.980 |
3.228 |
|
|
两路镇 |
3.232 |
3.259 |
大市杂粮斗 |
|
兴仁乡 |
3.140 |
3.235 |
|
|
3.430 |
小市杂粮斗 |
关兴乡 |
3.125 |
3.140 |
|
||||
悦来镇 |
2.880 |
3.109 |
此系该镇江斗 |
|
同仁乡 |
2.950 |
3.050 |
|
|
3.010 |
|
茨竹乡 |
2.950 |
3.104 |
|
||||
礼嘉乡 |
2.964 |
3.200 |
|
|
永兴乡 |
2.917 |
3.264 |
|
|
龙溪乡 |
2.700 |
|
无集期 |
|
兴隆乡 |
3.038 |
3.320 |
|
|
石马乡 |
2.910 |
|
|
|
石鞋乡 |
3.050 |
3.217 |
|
|
大盛乡 |
3.172 |
3.335 |
|
|
木耳镇 |
3.128 |
3.288 |
|
|
石船乡 |
3.130 |
3.260 |
|
|
王家镇 |
3.040 |
3.276 |
|
|
旱土乡 |
3.133 |
3.300 |
|
|
两岔镇 |
2.950 |
3.044 |
|
|
复盛乡 |
3.180 |
3.325 |
|
|
大湾乡 |
3.050 |
3.333 |
|
|
五宝乡 |
3.110 |
3.396 |
|
|
古路镇 |
3.100 |
3.276 |
|
|
舒家乡 |
3.228 |
3.272 |
|
|
中兴乡 |
2.924 |
3.056 |
|
|
龙兴镇 |
3.140 |
3.150 |
|
|
三圣乡 |
2.940 |
3.086 |
|
|
麻柳镇 |
3.048 |
3.350 |
|
|
土主镇 |
3.017 |
3.390 |
|
|
鱼嘴镇 |
3.080 |
3.300 |
|
|
二岩乡 |
3.574 |
|
|
|
3.084 |
此系该镇帮斗 |
|
清平镇 |
2.964 |
3.285 |
|
|||
黄葛镇 |
3.038 |
3.280 |
|
|
水土镇 |
2.861 |
2.850 |
|
|
2.917 |
此系该镇河斗 |
||||||||
3.202 |
此系该镇河斗 |
||||||||
静观镇 |
2.975 |
3.113 |
|
|
复兴镇 |
2.924 |
3.128 |
|
|
石坝镇 |
2.940 |
3.086 |
|
|
滩口乡 |
2.912 |
3.108 |
|
|
偏岩镇 |
2.860 |
3.010 |
|
|
荣兴乡 |
3.190 |
|
|
|
文星镇 |
2.927 |
3.218 |
|
|
|
|
|
|
|
|
(三)江北县新旧衡器折合表
新器单位 |
合旧器数 |
物价折合 |
使用行业 |
备 考 |
|
市斤一斤 |
盐糖秤 十四两三钱 |
照原价打 八九四折 |
盐 糖 帮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四厘 |
|
市斤一斤 |
肉 秤 十四两三钱八分 |
照原价打 八九九折 |
屠 宰 业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九厘 |
|
市斤一斤 |
干菜秤 十四两二钱六分 |
照原价打 八九一折 |
干 菜 帮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一厘 |
|
市两一两 |
药 戥 九钱一分七厘 |
照原价打 九一七折 |
药 铺 |
原售一角一两之货,现售九分一厘七星 |
|
市两一两 |
银平(九七平) 八钱七分三厘 |
照原价打 八七三折 |
金银首饰业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七分三厘 |
|
市斤一斤 |
酒油秤 十四两二钱 |
照原价打 八八八折 |
酒 油 帮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八分八厘 |
|
市斤一斤 |
丝棉秤 十四两二钱二分 |
照原价打 八九五折 |
丝棉帮、棉纱帮、窄布帮同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五厘 |
|
市斤一斤 |
烟 秤 十四两二钱八分 |
照原价打 八九三折 |
丝烟业 叶烟业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三厘 |
|
市斤一斤 |
咸菜秤 十四两一钱 |
照原价打 八八一折 |
咸菜业 酱油业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八分一厘 |
|
市斤一斤 |
小菜秤 十四两二钱 |
照原价打 八八八折 |
菜 贩 |
原售一千文之菜,现售八百八十八文 |
|
市斤一斤 |
水果秤 十四两二钱五分 |
照原价打 八九折 |
水 果 业 |
原售一元之货,现售八角九分 |
另一方面,即布告停止制造旧器,举行营业登记。截至该年止,共登记五家度量衡商店为:民益度量衡制造厂、大同度量衡制造厂、树林商店、天川秤店,此四家均在本县旧城,及全盛商店在本县鸳鸯乡。
从二十五年八月份起,开始改换全县度器。其器因价格低廉,兼与旧器相差甚少,故民众方面,均易于使用,推行尚无多大困难。到二十六年二月底,全县度器便办理划一。从二十六年三月份起,便开始改换量衡器。先着手官斗、官秤,次及于民用量衡器,每月大约能改换五六个乡镇。本县有五十多个乡镇,原计到二十六年底止办理完毕。因制造此项器具工人甚少,比来各县皆在改换新器,实有供不应求之势。故到二十六年底止,尚有十数乡镇未换。但在二十七年五月底以前,决能办理划一。以上各乡镇,以市面而言,改换新度量衡决不是仅及市面,即算完事,还有乡村各个住户使用此项器具,亦在改换之列。所以,改换乡村住户量器的工作,尤其是抗战期间重要工作之一。因为器量不统一,政府调查粮食、统制粮食便没有依据。嗣据检定员检查报告,各乡镇仍多顽固民众使用旧器。自是积习难移。三十二年,第三区专员公署向某公司定制新量器,饬县通用。本县县政府即摊派各乡镇,每甲必购一套,定价复高。参议会决议:拒购。但为推行度政,应由本县招商制造,由用户备价购买,以期兼顾。
附,彭参议员仲平,《为本县推行新量器数额过多,定价过高,民力不胜担负,拟请减额减价,以纾田困提案》云云:“查县政府此次推行新量器,每甲摊购一套,每套计斗、升四种,售价竟高到五百元,加上水陆运费,僻远乡镇有达到七百元以上一套者,殊属骇人听闻。且斗手持政府收款命令,赴乡坐索,急于星火,声势汹汹。县府又分别派员督收。保甲迫于情事,按户摊派,依次征收。贫难供应,富不愿出。无怪议论纷纷者有之,发生龃龉者有之。谈虎色变,不为无因。夫推行新量器,为中央划一衡量制度之良好政策,县府自应推行,人民自应遵从。惟查本县在二十八年以前,迭经推行新量器,县府有案可稽。今若再事推行,理应查阅旧案,调查事实真相,决定办法。如已举办或不须再办,如已举办或待补发,势必详为规划,办理呈报。不意县府一概抹煞以往推行新量器经过事实。以致此次推行新量器,转滋人民疑虑,诽论纷扰。纵各乡镇有应补充新量器者,亦应依照本会第二次大会决议,招商承制,政府核价,由用者备价购买。何以竟至按甲摊派一套。计本县八千余甲,此项量器款应收五百万元以上,在此摊派美金公债、同盟储蓄券及壮丁安家等费,约二千万元,民力负担困难之际,何忍任意加重人民无关抗战亟需之派款!非政府之初衷也。”
会计
前清,一县政费,规定简单,即于解藩库田赋项下,存留若干,作衙署开支,无所谓会计制度。入民国后,政局靡宁,省县多各自为政,无财政收支系统。川省在防区时期,财政紊乱情形,尤不可究诘。自二十四年,国民政府统一川局,始命各县成立财务委员会,统一收支,平衡出入,编造预算,呈省审核。民二十九年,奉省府训令,设会计督导员。三十年,施行新县制,所谓各县自治。事业如保、教、养、卫需用经费,较昔倍增,更严格执行制度,正式成立会计室,其主任由省府遴派。编制预算,先交民意机关审议,由县府呈转省府核定,以凭施行。法本良也,意本善也。惜国家多故,外患内忧,纷至迭来,货币贬值,物价飞腾,预算上,收支数目,变动剧烈,不合实际。会计制度,等于具文。兹将民国二十四年与三十七八两年预决算,分别列于后,比较核阅,可以知世变也。
江北县民国二十四年度地方总决算岁入总表
单位:元
科目 |
经常门 |
临时门 |
合计 |
田赋契税肉税附加收入 |
85981.18 |
|
85981.18 |
公产收入 |
10543.96 |
|
10543.96 |
学产收入 |
630.00 |
|
603.00 |
杂项收入 |
3999.49 |
2997.44 |
6996.93 |
上年移存 |
17500.00 |
|
17500.00 |
各科会处移交款 |
100369.52 |
|
100369.52 |
粮税和欠书警 油税附加收入 |
|
27485.95 |
27485.95 |
集中训练费 |
|
6233.29 |
6233.29 |
保甲经费垫款及扣回超支保甲开办费 |
|
2035.66 |
2035.66 |
壮丁受训学员费 |
|
883.96 |
883.96 |
暂借款 |
|
6122.23 |
6122.23 |
存款息金 |
|
401.91 |
401.91 |
合 计 |
218997.15 |
46160.44 |
265157.59 |
江北县民国二十四年度地方总决算岁出总表
单位:元
科目 |
经常门 |
临时门 |
合计 |
党务费 |
9840.00 |
|
9840.00 |
行政补助费 |
40175.48 |
|
40175.48 |
司法补助费 |
14857.42 |
|
14857.42 |
财务费 |
3770.50 |
|
3770.50 |
教育经费 |
66339.16 |
|
66339.16 |
建设费 |
18821.27 |
|
18821.27 |
救恤费 |
1135.00 |
|
1135.00 |
杂 支 |
11797.89 |
277.53 |
12075.42 |
总预备费 |
14699.41 |
|
14699.41 |
保安队、区署、禁烟会借款 |
|
11460.00 |
11460.00 |
未付讫乡镇经费 |
|
2630.00 |
2630.00 |
集中训练费 |
|
4066.79 |
4066.79 |
财委会开办费 |
|
100.00 |
100.00 |
文献委员会 |
|
500.00 |
500.00 |
保安队拨款 |
|
625.00 |
625.00 |
款产处临时稽征股费 |
|
1681.00 |
1681.00 |
状纸附加、监狱费 |
|
432.68 |
432.68 |
偿还旧债 |
|
1400.00 |
1400.00 |
教经保委会 |
|
30848.67 |
30848.67 |
剿匪后援会捐款 |
|
200.00 |
200.00 |
垫解戒烟执照工本费 |
|
547.99 |
547.99 |
红会缮契费 |
|
874.45 |
874.45 |
建厅工本费 |
|
33.46 |
33.46 |
合 计 |
181436.13 |
55677.57 |
237113.70 |
江北县民国三十七年度地方总概算岁入总表
单位:元
科 目 |
经常门 |
临时门 |
合 计 |
税课收入 |
3942544960.00 |
|
3942544960.00 |
惩罚及赔偿收入 |
88000.00 |
|
88000.00 |
财产及权利孳息收入 |
1777520746.00 |
|
1777520746.00 |
财产及权利售价收入 |
120000.00 |
|
120000.00 |
规费收入 |
1849750.00 |
|
1849750.00 |
其他收入 |
1008500000.00 |
5656143.00 |
1014156143.00 |
特别课税收入 |
|
2108376756.00 |
2108376756.00 |
捐献及赠与收入 |
|
46255500.00 |
46255500.00 |
合 计 |
6730623456.00 |
2160288599.00 |
8890911855.00 |
江北县民国三十七年度地方总概算岁出总表
单位:元
科 目 |
普通岁出 |
事业岁出 |
合 计 |
|
经常门 |
临时门 |
|||
政权行使支出 |
36607632.00 |
|
|
36607632.00 |
行政支出 |
77539688.00 |
30488000.00 |
|
108027688.00 |
教育及文化支出 |
169546284.00 |
14406308.00 |
|
183952592.00 |
经济及建设支出 |
5126644.00 |
11748280.00 |
|
16874924.00 |
卫生支出 |
6312144.00 |
27090000.00 |
|
33402144.00 |
社会及救济支出 |
1751616.00 |
46314500.00 |
|
48006116.00 |
保安及警察支出 |
13899596.00 |
140016240.00 |
|
153915836.00 |
财务支出 |
56416408.00 |
8010000.00 |
|
64426408.00 |
公务员退休及抚恤支出 |
600000.00 |
|
|
600000.00 |
补助及协助支出 |
62186500.00 |
|
|
62186500.00 |
乡镇区临时事业支出 |
|
400000.00 |
|
400000.00 |
建设基金支出 |
|
|
6930000.00 |
6930000.00 |
其他支出 |
5662364304.00 |
5656143.00 |
|
5668020447.00 |
特别支出 |
2005660800.00 |
|
|
2005660800.00 |
预备金 |
501844768.00 |
|
|
501844768.00 |
合 计 |
8599856384.00 |
284125471.00 |
6930000.00 |
8890911855.00 |
江北县民国三十八年度地方总预算岁入总表
单位:元
科 目 |
经常门 |
临时门 |
合 计 |
税课收入 |
4155522.00 |
|
4155522.00 |
罚款及赔偿收入 |
88.00 |
|
88.00 |
信托管理收入 |
2750.00 |
|
2750.00 |
财产及权利孳息收入 |
339308.00 |
|
339308.00 |
财产及权利售价收入 |
16.00 |
|
16.00 |
特别税课收入 |
|
312624.00 |
312624.00 |
现费收入 |
1603.00 |
|
1603.00 |
捐献及赠与收入 |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收入 |
38795.00 |
|
38795.00 |
合 计 |
4538082.00 |
412624.00 |
4950706.00 |
江北县民国三十八年度地方总预算岁出总表
单位:元
科 目 |
普通岁出 |
事业岁出 |
合 计 |
|
经常门 |
临时门 |
|||
政权行使支出 |
2207.00 |
|
|
2207.00 |
行政支出 |
45000.00 |
7089.00 |
|
52089.00 |
教育及文化支出 |
34731.00 |
7849.00 |
|
42580.00 |
经济及建设支出 |
3346.00 |
2988.00 |
|
6334.00 |
卫生支出 |
2564.00 |
17200.00 |
|
19764.00 |
社会救济支出 |
12104.00 |
100012.00 |
|
112116.00 |
保安及警察支出 |
4136.00 |
45750.00 |
|
49886.00 |
财务支出 |
5578.00 |
4100.00 |
|
9678.00 |
建设基金支出 |
|
|
71.00 |
71.00 |
公务员退休及抚恤支出 |
60.00 |
|
|
60.00 |
补助及协助支出 |
17175.00 |
|
|
17175.00 |
乡镇临时事业支出 |
|
40.00 |
|
40.00 |
各项人员薪饷主副食费支出 |
3565377.00 |
|
|
3565377.00 |
其他支出 |
2071.00 |
|
|
2071.00 |
预备金 |
1071258.00 |
|
|
1071258.00 |
合 计 |
4765607.00 |
185028.00 |
71.00 |
4950706.00 |
按:二十四年度收支数目系银币,三十七年度系法币,三十八年度系金元券。而二十四年度为二十数万元,三十七年度则为八十余万万元,名实变动,差数之巨,至可惊人。三十八年度为四百九十余万元,但编制三十八年度预算后,金元券贬值猛烈,自成巨大差额。盖币制不稳定,会计制度实无法施行也。
徭役
我国自古即有力役、兵役之征,如《周礼》“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此力役也。《司马法》“四井为邑,四邑为邱,四邱为甸。甸出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此兵役也。历代力役、兵役制度虽异,而役民则一。清代则无之,有皆出于招募。民国成立时,颁布《临时约法》:“人民有身体自由,国家不得役之”。至二十六年,因抗战建国,始颁行兵役法及国民工役法。三十二年,又颁行新兵役法。本县自二十六年起,至三十八年止,历年征送壮丁共计□人。又因培养修成渝公路,修筑汉渝公路,开辟白市驿机场,征送民夫共计□人。
农业
气候土壤 吾国号称农业国家,顾数千年农业不进步,犹是靠天吃饭。如欧美之水利灌溉、害虫消灭、种子培养、农具机械化,虽已多年锐意模仿,中央、省、县竞设农事试验场,而政局靡宁,经费支绌,大都时作时辍,推进艰难。故生产情形,仍滞在原始时代。夫农业生产系利用自然而受制于自然,如温度、雨量之决定作物分布及其生长期;如土壤、地势之左右作物生产与耕作方式。就四川气候言,因位于长江上流,在北纬二十七度半至三十四度,兼具江南与江北气候性质。然因距海较远,四境环山,其气候变化与同纬之沿海诸省,又复不同,冬无严寒,夏无奇暑,常年温度较高而雨量丰沛,亦非内陆气象。至其霜雪之少,云雾之多,使冬季作物犹可发荣滋长。全省温度分布,显呈由东南向西北递减之现象。西北草原为气温最低地带,冬季常在摄氏零度以下,夏季不过二十度左右。但至盆地,则全年平均大部分系在十七至十九度之间。再及长江河谷,则达十九至二十度。而盆地四周之山地,多为十五至十七度。若吾江北县,则属于长江河谷地带,温度即为十九至二十度。又全省雨量,其分布一若温度,乃由东南至西北递减。盆地全年雨量约在一千公厘左右,夏季降雨特多,计达总量二分之一以上,春秋合占余量五分之四有奇,各地春秋雨量多寡不一,但春雨常较秋雨为多。如此季节分配,对于作物生长裨益甚巨。盆地以外,首推东北区之雨量最丰,年达一千二百公厘左右;西南区之黔江流域稍低;嘉陵江及渠河中流一带,降雨亦稀;西北草原地方,全年雨量则在五百公厘以下。若吾江北县,则属于嘉陵江地带,雨量即年为一千公厘之谱。又川省日照时数,据历年气候纪录,成都年平均之相对湿度为百分之七十八,重庆为百分之八十二。日照时间当以夏季为最长,春秋次之,冬季最短。日光系植物进行光合作用所必须之热能,川省日照时数既多集中于夏季,自极适合于作物之生长。至入冬季,日照较少,然云雾蔽天,亦有利益。盖白昼日光照射时间过长,骤使气温增高,地表与植物之蒸发作用甚剧,夜间温热放散而骤降,反有害于作物之发育。若吾江北县之日照时数,自当属于重庆百分之八十二范围。综上所述,吾川气候温和,霜期肃杀之气较短,作物条件尚属优越。再就土壤言之,全川因地质、地形关系,性状复杂。简括言之,可分为冲积土、紫棕色土、棕色壤、黄壤四类。冲积土仅限于川西平原,紫棕土分布最广,棕壤、黄壤均小。此外,山间峡谷或河流两岸有所谓坝田者,其土系自上游冲积而来,故在土壤分级方面,亦可列入平原冲积土内。若吾江北县与巴县相似,大部分为紫棕色土,性质粘重。再细分之,大抵依山者色多赤,质砾而性粗砺;平衍者色多黄,质湿而性肥沃;滨江者色多黄,质沙而性疏阔。故田有水田、干田、坡田、坝田、沟田;土有坡土、坝土、河土;泥有黄泥、黄沙泥、红黄泥、红泥、红沙泥、冷沙泥、白墡泥、石灰泥等称谓。大抵高坡田病干燥,深沟田病阴湿,白墡、冷沙田病瘦弱,生殖力均薄;余则五谷杂植皆宜。
租佃制度 以上气候、土壤,可谓农业之天时、地利。至租佃制度,可谓农业之人和。按土地分配情形,略可分为自耕农、半自耕农、及佃农三类。据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之调查,与四川省农业改进所之报告,略谓川省各县,佃农分布参差甚大。凡工商发达地方、肥沃之区,投资土地者众,佃农比数必增,如川西平原之成都、新都,佃农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川东之巴县、江北,川南之泸县,佃农均在百分之八十左右。本县佃农分布在省内为最多者。近年,谈土地改革者多提倡自耕农,诋毁地主,一若消灭租佃,转变自耕农,农产即能增加,经济、政治、社会诸问题,均随而解决;以地主为豪强兼并、坐享权利者,佃农为尽义务,佃农无土地权,不肯改良耕种。然按诸吾川农村实际情形,殊不尽然。尤其本县地主,大都耕读勤俭起家,罕有显官豪商,恃势兼并。主佃关系,皆平等之契约行为,合则留有长至数十年者;不合则双方俱可同意解约;名佃农曰佃客,非名曰农奴。且本县土多田少,地主年仅分田中黄谷一部分,或分土中玉蜀黍少许,至豆、麦、高粱、甘薯之属,全归佃农自用。以权利言,无宁主少而佃多。又纳粮、派捐,皆地主承当,于佃农无涉,义务亦主有而佃无,实可称为农村之人和。再以投资言,购地收租,比任何工商业利息均薄,久为世人所公认。而今日地主,忽成为国家最大蠧民,群起攻击,此真耕读勤俭起家之地主初料所不及也。风气所趋,地主皆欲售地脱祸,世人恐蹈覆辙,购地者稀。于是,政府契税收入先受影响,自耕农增加生产之希望尚属渺茫,将来利病如何,是全国土地改革一大试验,本县不过漩涡中一微泡耳。
水利 与农业关系至密切者,莫如水利。本县全境,丘陵起伏,广大平壤极少,无水源田土,待天雨花;有水源田土,修堰筑塘,引资利用。而修堰筑塘,大率系创业地主爱护产业,资力优裕,或地方有识之士,倡导公益,集资合作者所为。顾劝修人生命有限,继起无人即不免年久失修。每适郊原,淤塘废堰,触目皆是,不有停蓄疏导之建置,遂失调节晴雨之功能。故旱涝之灾,虽轻重不一,几于年有所闻,县府报灾案,未尝绝迹也。民国三十二年,行政院水利委员会商同四川省水利局,愿贷款本县,来办农田水利示范工程,官绅自表欢迎,遂择定龙王乡试办,并期逐渐推广。乃工程未善,水利反成水灾,激动乡民愤怨,不肯承认偿还贷款之责。龙王乡水利协会正副会长李尧勋、姜迪简据情转呈县参议会,恳予救助。文云:“查四川省水利局所颁《水利协会章程准则》与及《贷款细则》、《农田水利工程贷款申请书》,均载明贷款手续先由人民申请。书内详载受益农田四置范围,估计每亩增加利益等项,由政府及财务委员会审查明确,转呈水利局核准。其主动系由人民或水利协会。惟江北农田水利处则大谬不然。龙泉堰无须改修,人民亦未申请贷款,而工程处突派人前来测量,惟云帮人民修整堰沟,并未言其他手续。测绘将毕,黄县长到乡召集人民成立水利协会,当众宣布向水利局贷款二百六十万元修整此堰,并修蓄水池三个,能灌溉田谷七千余石。该处未详查本堰有无修整之必要,未得人民之请求,辄向水利局贷款,实违背法令章程。建修成功,如果工程美满坚固,增加蓄水池有备无患,费用二百六十万元,真能灌溉田谷七千余石,人民亦不反对。殊整修结果,据称共享三百万元。丈量该堰,长一千九百零二丈,灌溉田谷二千石之谱,除龙泉堰长一千五百丈,灌溉田谷一千六百余石外,其他花费三百万元所得之代价,仅得新堰四百零二丈,灌溉田谷四百石之谱;蓄水池一个未修,仅就姜家堰略加淘浚,以作蓄水池之点缀表示。况该池散漏,前次大雨,山水将池灌满,不数日,将水漏干,已成废池。工程处施工,将龙泉堰全毁,新修之堰,计划不周,工作不固,每次落雨,必垮数处或一二十处,长数尺或数丈不等。沿堰水缺未开,适当堰水冲出,冲毁良田、熟土、禾苗,难以数计。工程处不责计划失当、工作不坚,反云此系天灾人祸,拟增加贷款二十万元以作培养费。该堰遇雨即崩,每崩一次,即需补修费二十万元。来日方长,人民焉有此力培修?毗连本堰之白王堰、有福堰等,长约三百丈,救田五百石,工程处让该堰人民自行修整,仅需土工百余个,费法币二千余元,不旬日间,全堰完善如旧,水利较前增加。以彼例此,本堰现费三百万元,不知将来培修,要需若干?似此工程,实属全无代价,况沿堰人民焉有余力负此无谓贷款。且该工程处修堰,损毁沿堰人民良田、熟禾并农作物,不得补偿。既未得人民请求,而所修之堰又不可靠,断不承认偿还贷款之责!”云云。此又由参议会照转省政府、水利局,请予主张公道,维持救助。于是,甚有希望之水利事业,一失民信,遂告夭折。
三十四年,县参议会参议长戴正诚提案,请确定中央应还本县借谷本息价款,与省政府合资举办太洪江水闸,以建设动力,开发矿藏,便利灌溉、运输提案。文云:“查抗战期中,吾蜀为后方工业重镇。本县矿藏丰富,尤为重工业资源供应之主要地区,八年抗战,赖以支持。今后,国家经济建设,经纬万端,而地利之开发、动力之建设、交通之发展,尤属首要。江北未开发之矿藏,分布于华蓥主脉及太洪江上游一带,惜以交通未畅,弃货于地。闻华蓥开发,政府已有远大计划,姑置勿论。而太洪江流域之开发,则应急起直追,略仿美国田纳西水利之规划,拟请确定,将中央应还本县借谷本息价款拨县部分,与省府合资建筑太洪江水闸。其利可以灌溉稻田、疏畅水运,建设动力、开发矿藏,为本县奠定永久富源之基础。其办法遵照省令,组织江北县经济建设委员会,妥慎人选,由县府遴聘组织。即由委员会与省府洽商合资办法。”经议决,照办。嗣与省府建设厅洽商,以其时三峡水闸工程正着手测量,此项水利工程完成,太洪江即可资利用,遂观望未前。三十八年四月,三区孙专员则让召集江、巴、合、綦四县首长集会北碚,讨论社学区推动教育、经济、农业、卫生、建设事宜。本县唐县长锦柏、戴议长正诚、黄书记长又请孙专员商借农村复兴会美援贷款,开办复兴乡高岩洞水利工程。孙允俟请专家测量后酌办。何时实现难期。但县人于此等水利计划,应自继续努力,不可放弃也。
农时农具农产 农时有《月令》专书,又政府岁颁历本。现代耕耘应求机械、电气化,农具陈旧归淘汰,似均无庸缕述。至农产,本县所出者无他奇产,不外谷物、杂粮,亦不赘载。载其在县外有销场,为本县出口大宗货物者如次:(一)乐碛之榨菜。榨菜风行一世,国内外均有销场。川中产地,为江北、涪陵、丰都。而制品之佳,则以江北乐碛所出为首。其在沪埠,销行乐碛菜价,常高于丰、涪。考其制法,实简。用冬季青菜头部,剥去外皮,排挂杉架叠层长绳上,晒干,入三合土筑盐池,和盐腌透,取出,上木榨压干盐水(此盐水可煎制酱油,名榨菜酱油,亦别有风味),以海椒末又略加香料翻覆拌和,装罈密封,经相当时间,即可食用。此法传为乐碛万寿宫中住持僧德衡发明,因平日茹斋,考究蔬菜,故有此奇迹。当榨菜初销到沪埠时,申报如斯记载,乡农亦言之确凿,当属信史。丰、涪菜商,皆后起也。吾川内江冬菜,向负盛名,产量不多,自榨菜兴,而其名遂为所掩。青菜叶部,干后盐腌,敷以饧糖,形味略似京冬菜,销路亦不恶。(二)静观、复兴之花卉。此二乡,花园林立,竞奇斗妍,品类繁多。调查各园产品,木本有各种桃花、桂花、梅花、石榴、栀子、各色山茶、海棠、红白月季、红白杜鹃、红白木槿及茉莉、紫荆、辛夷、木笔、玉兰、碧桃、翠柏、千枝柏、侧柏、寿星柑、银杏、七里香等。藤本有紫白珠藤、红白蔷薇、玫瑰、木香、牵牛、爬壁虎等。草本有各种牡丹、兰花、菊花、芍药及珠兰、美人蕉、晚香玉,以至欧美、日本、南洋花草,亦广种发行。尤著名者,推静观乡胡中行花园之盆景,如罗汉松、翠柏,古干虬枝,指名象物。如翠柳、黄竹、绿槐,具体而微,挺生假石山罅,皆足为厅斋清供。每年运销渝市及附近各县,为数颇巨。近年,轮运畅通,有贩至宜、汉各埠者,亦出口货之雅谈也。(三)大石乡之豇豆。本县密迩重庆,沿江农民,专以种蔬菜供城市为生计。抗战时,国府西迁,重庆人口倍增,蔬菜中,如洋葱、洋芋、西红柿、包菜等,为中西餐所必需,销售量大,菜价陡涨,菜贩致富者不鲜。然此仅一时现象。若以特种蔬菜大量供给,历久不衰者,当推大石乡之豇豆,质厚味甘如巴县木洞中坝之茄子、长寿扇沱之萝卜出类拔萃,脍炙人口。此乡每年运销之农产品,以豇豆为最大收入。
蚕桑 本县倡办蚕业,始于宣统年间。初就城内演武厅地方植桑万株,嗣复由县绅桂景昌提拨万峰寺田业,树桑数千株,每年就地养蚕。民国四年,复于万峰寺下建筑蚕室及蚕务局办公室,招收实习生三十名,教授栽桑、养蚕、制丝以及蚕事上一切学理,并注重实习。年制改良蚕种数千张发给四乡,从事蚕种之改良。因当时丝价甚昂,栽桑育蚕之事,颇为获利。一时,各镇各乡,植桑饲蚕者,颇不乏人。统计本县养蚕,约占全农百分之七十以上,丝茧收入,可当小春一季。而各乡镇并设丝茧交易公秤,其兴盛可以想见。民十六年,丝价低落,人造丝盛行。一时,本地丝厂相继停歇。于是,蚕桑事业日益衰落,而四乡养蚕之户亦因得不偿失,多锄桑弃簸,不愿就此微利。大势所趋,亦无可如何也。
森林 森林多为农家利源。吾国特设农林部专事管理,并专门设校从事研究。凡选土、拣种、育苗、植秧、造林、培壅诸端,莫不有法。诚能如法经营,获利如操左券。然以江北言之,谓之农家副业,而实际则为业主利源。盖农人所耕之地,均系平原,即使造林有地,获利均在二十年以外。农人租地耕种,一旦培植有效,发生换佃情事,岂不枉费心力?故造林一项,非自耕农难于培植。江北年来,木料价昂,燃料亦贵,驻军往往就地砍伐,作为燃料之需,人民不敢过问,不惟病民,亦减造林之兴趣。以江北山多田少,据建设局于民十八、十九年调查,森林、荒地面积实占二二八六七九四亩,荒地占三分之二以上,林地约占七十六万二千二百六十五亩。以每亩植树十五株,全县森林应有树一千一百四十三万三千九百七十五株。
果树 本县盛产橙、橘、广柑,桃、李次之。至仙桃乡花石沟之樱桃、黑石子林毓松之柑子、复兴乡大树坪李子,产丰品良,尤驰名远近。
工业
近代工业国家,应具备之条件,曰煤、曰铁。重工业、轻工业均不能离此二者。盖机器需铁,动力需煤也。本县产煤产铁,惜未克利用,至今工业犹滞在手工业状态中,水木石工具,置诸桧下。姑就较有价值者,一分举之。
玻璃 本县玻璃业,清季以鹿蒿厂出品为最佳,所制花瓶、衣筒、杯盘、碗碟诸器物,花采斑斓,受人爱玩,风行一时。宣统年间,南京开南洋劝业会,运往陈列展览,曾获优奖。嗣因外货侵销,相形见绌,销路被夺,一蹶不振。此外,有香国寺华洋厂、水土沱利华厂,因用水力工作,成品轻便,货色尚佳,销行于小川北及梁、垫各地。
火柴 火柴厂著名者二家:一龙溪乡之丰裕厂,一水土沱之福利厂。资本均丰,出货尚伙。丰裕仅制土火柴;福利兼制安全火柴,所用竹鸡商标、仙桃商标,印刷明丽,比舶来品并无逊色。
织布 本县仁里之桶井、明月、大盛、麻柳各乡妇女,纺纱、绩麻成为日常工作,并能自行编织成布,用博微利。自洋纱畅行,纺绩者少,而设机房购纱织布者多。抗战时,军政部军用被服发给棉纱,交由各机房领织。交布时,照规定付给工资,且有余纱可赚。纱价日涨,获利颇丰。于是,龙溪、人和、恒兴、石马、寸滩一带乡镇,机房林立,领纱并购纱经营,布业盛极一时。
纸厂 县属仁里桶井、龙兴、关口各乡,与义里永兴、兴隆、石鞋、王家各乡,盛产竹类。乡人取竹造纸。其法,先以竹入池和石灰炙之至黄软时取出,洗去灰质,置火坑蒸熟,用棒捣柔,调桐壳碱、米浆,再蒸数次。先入斜槽揉碎,然后放入水槽下滑,舀出过以竹帘,焙于笼上使干,即成草纸。据民国二十一年建设局调查,共有六十余家。历年此仆彼兴,厂数靡定。然出货大体无甚消长,年约三四百万捆。除销县境内,亦有贩至重庆及邻、长、合、岳各县者。抗战时,军帽需用草纸所褙纸板,又因食品店来重庆开业者,多装盒,亦需用纸板。于是,草纸用途陡增。乐碛镇商人以裱褙纸板为业者勃兴,至有设厂大规模供给。又制造纸壳法,与制草纸略同。草纸原料用竹;纸壳原料用稻草,此纸粗、毛、硬、色黄,仅作包裹物品之用。
陶业 县内陶业,俗称窑罐厂,制造者不乏。所制如缸类、钵类、坛类,皆人家必需品。其行销县外以乐碛、水土两镇为最大集散场。而陶品较有历史者则为土主乡之土碗。当洪杨之役,江西用兵,景德镇瓷器不能入川,食用器皿大感缺乏,土主乡泥质颇合制造碗碟,乡人开厂仿造代用,销路大旺,远至保宁、顺庆,均有销场。惟技术不佳,釉色暗淡,描花草率难登大雅,故群呼曰“土碗”。景德镇瓷器来,销路遂窄,只穷乡僻壤犹见残影。
砖瓦业 砖瓦制造业原属陶业之一部。本县早年,因各地之需要砖瓦盖造房屋,均有小型土法制造厂,散居各地。迨至重庆辟为商埠,有礼嘉、大石两乡滨江区域,摹仿其他窑类,渐次扩大组织,雇工制造。每年出产,运销重庆市区。如礼嘉之永建机制砖瓦厂、大石之瑞华机制砖瓦厂,半赖机器,半赖人工,每厂可容工人一百余人,每月可出砖瓦六七万匹,土砖二三十万匹。其他如安定等厂,约有四五十家,多有窑子四五口者,最少必有一口。每口土窑。每月可能出产土小瓦七八万匹,土砖四五万匹。每口窑子需要各种工人十余人。每次烧窑,需要天府煤炭二十吨左右。最盛时代,两乡各厂每月共可能出洋瓦十万余匹,小瓦三四百万匹,土砖三四百万匹。民国二十七、八、九数年,因抗战军兴,政府西迁,需用砖瓦为数甚巨,江、巴接近市区,乃有各省来渝工人及资本家,相继组织德式、天津式、沪式、汉口式、河南式之窑厂,有用机件造坯者,有以人工造坯者,煅炼均用煤炭。其厂内组织有劳资合作者,有独资朋设者,有伙资者。资本总额不一,业务尤盛极一时。胜利后,又渐衰歇也。
酿造业 本县盛产烧酒,材料为高粱及玉蜀黍,由糟房就近向农家购得。每年酿酒之数,据前江北烟酒局统计,全邑略七千四百六十八桶,每桶可得酒二百斤至三百斤。而酿造特殊,颇负盛名者,有所谓白老酒(即仿绍酒),则由橘米酿出。又廖家台有自然酒,水土沱有渝北酒,刘家台有大曲酒,皆具刘伶癖者之珍品也。
酱园业 左思赋蜀都,盛称蒟酱之良,足知蜀人考究酱园业由来已久。迄今,各地酱园亦不少佳品,如潼川豆豉、保宁麸醋,近如临江关豆瓣酱、竹根滩霉豆腐,均流播人口。在本县,酱园业尤有杰出之二物:一为乐碛镇戴恒兴裕记之豆腐肉。论色香味三者俱备,当非竹根滩品所及。抗战时,各省人士集于陪都,食此誉为无上妙品,风味隽永。嘉陵宾馆且用以饷外宾,称为东方趣斯。还都以后,常多有人托民生公司代购,遂销行于京、沪、汉矣。一为静观乡福兴源香醋,液浓气馥,酸味醇美,亦超越保宁品。知味者且谓,虽驰名全国之镇江醋,对此亦有逊色。
木器业 本县旧城附郭之廖家台、简家台一带,木器店鳞次栉比,复有雕漆铜藤诸匠作萃集于斯,与木器店分工合作。城乡人户家具,多于此取给焉。近尚西式家具,亦能依样制造,投合时好。故业务依然兴盛。
矿业
煤矿业 本县产煤区域,约分为四处,即西山、东山、二岩及桶井乡御临河洒流域。兹分设如次:
(一)西山,由华蓥山发脉,经三汇坝、杨柳坝、文星乡等处,直到嘉陵江边之白庙子而止。煤量富饶,尤以麻柳湾以上一带为最,约长四十五公里。湾以下煤层深入,非旧法所能开采。此山地质年代为第二叠纪,全山均为石灰岩,而砂石发现极少。其中,共有煤十四层,上七层称为外七连,下七层称为内七连。外七连中,有两层煤量最厚,每层约厚二公尺,土人称为大连炭是也。炭层、岩层均系斜槽,倾斜度约五十九度。此间向设炭厂甚多,但因通风、排水纯恃人力,故矿洞未能深掘,而肩挑背负远赴江岸,运输尤为困难。民国十六年,江北、合川两县士绅张艺耘、文光汉、唐建章、卢作孚、李佐成、李云根创议,组设北川铁路公司,聘丹麦人寿而慈为工程师,唐瑞五为副工程师,建筑自嘉陵江岸之白庙子,经水岚垭、麻柳湾、万家湾、文星乡、后峰岩、郑家土地垭、戴家沟、大岩湾以迄大田坎运煤铁路,计长一六·八公里。铁路成,遂促成各炭厂之组合,进行较大规模之开采,以谋产运之相济。民国二十二年,枧槽沟之同兴厂、老龙洞之福利厂、石笋沟之又新厂、芦梯沟之天泰厂、后峰岩之和泰厂、麻柳湾之公和厂,均约各就炭厂资产作为股份,并邀集北川铁路公司及民生实业公司投资,于是年六月二十四日成立天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举卢作孚为董事长,聘刘宗涛、邓少琴、黄云龙相继为经理。二十六年,抗战军兴,国府西迁,工厂内移。卢董事长鉴于重庆燃料之需要激增,须充实设备,增加产量,适河南焦作中福煤矿公司将大批矿用器材迁徙来渝,因与其总经理孙越崎协议合作,资本共为四百五十万元,于二十七年五月,改名天府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仍由卢作孚任董事长,孙越崎任总经理,黄云龙任协理,张萃夫任矿长,唐瑞五任工程师。三十四年八月抗战胜利后,孙越崎奉派去东北主持工矿接收事宜,总经理职由总工程师黄志烜代理。三十五年一月一日,公司又与嘉阳、全济两公司合并,改组名为天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设于重庆,下设天府、嘉阳、全济三矿厂及嘉阳营运处。调查公司设备概况:(甲)煤矿,大厂六处,小厂五处,附电厂一处。(乙)运输,各厂正路新设铁板载煤用竹拖,用人工每次可拖三分之一吨。峰厂已完成轻便支路。(丙)通风,峰厂用电力、水力及人力,其余各厂用水力、人力。(丁)照明,一律改用蓄电池,由公司设厂自制。厂内有九匹马力立式锅炉一部,九匹马力引擎一部,六基罗直流电机一部。(戊)扯水排水,用竹筒及人工工作,现正拟改用机械。(己)炼焦场,各厂俱有炼焦场,总计有四十余处,仍用土法。现拟改良,先用淘洗。(庚)堆煤栈,白庙子共七处,自建者三处,租佃者四处。通绞车者一处。(辛)材料库,共二处,大田坎一处系自建,文星乡一处系租用。是其采煤方法虽尚未全臻机械化,而基础雄厚,在川东煤矿业已罕与伦比。至有自筑铁路,用火车载煤,尤为特出。其铁路设备,现有车站十一处,机车百一十匹马力一部,七十匹马力二部,三十五匹马力二部。车厢,五吨卸煤车六十部,客车八部,货车七部。卸煤桥四座,绞车二部。机器,一丈大车床一部,四呎小车床一部,钻床一部,二十匹马力锅炉、引擎全套。修理工具多种。材料、路轨、钢铁、木料、油炭及各项配件,约值银币五万元。建筑水岚垭公司房屋、白庙子河边码头、总站水池、自来水水管、水塔等。虽属小型运道,然川省有铁路、火车,以此为始,可特书也。至煤矿产运销吨量,可就近十年情形,列表明之:
天府煤矿十年度产运销吨量表
年份 |
产量 |
运量 |
销量 |
民国28年 |
71848.22 |
154850.00 |
49682.0 |
民国29年 |
107172.54 |
183705.00 |
93042.0 |
民国30年 |
168878.55 |
219357.00 |
140290.0 |
民国31年 |
222287.01 |
277076.00 |
192410.0 |
民国32年 |
352131.06 |
367697.00 |
302060.0 |
民国33年 |
379953.93 |
413167.00 |
350942.0 |
民国34年 |
451681.20 |
466573.00 |
389390.0 |
民国35年 |
466304.12 |
443116.00 |
393252.0 |
民国36年 |
486320.20 |
442740.00 |
401022.0 |
民国37年 |
467643.62 |
438127.00 |
400468.0 |
观右表,公司业务,年有进展。据公司人言,将来希望尚大。其言曰,天府现有十余里长之整个大矿区,煤层之厚达一丈有余。此项有价值之煤层,实为川省第一。民国二十三年,中国工程学会组织之工程师考察团,所勘川省各县煤矿层,十九不盈尺,产量微,成本高。南川之煤仅在四尺上下,石柱之煤仅五尺上下,交通均不如天府之便,不足以供川东北燃料之需。天府拥此丰富煤矿,首先整理旧有坑道,使梯形矿区,从柳厂至笋厂十五里间相连之坑道,逐一凿通,一面放水,一面采取梯形间未采之煤。现在,柳芦厂间已通,峰龙厂间亦通,所未通者,仅芦枧厂间与龙笋厂间耳,现正施工,工程完毕,采煤量自可大增。又在笋沟低地正开凿新门洞,以建设新式坑道,人力、机器并用,从而建设电泵排水、电扇迎风、电机绞煤。现在拖路已铺钢轨。将来,拖筐拟改煤车,每年可省打风、扯水、拖路材料之大量耗费。窑内安全成本降低,包工方便,给工资不分煤炭,产量可以统一而无滥价之虞。营业方面改为直装川北蓬、射,于合川设上河总销处,扩充重庆办事处,增加分销处,以谋逐步发展。盖西山煤质系二叠纪之煤矿,煤质耐火,消耗较少,不但盐场熬盐以此为唯一燃料,即用为日常燃料,亦比其他煤质为优。努力经营,极有前途。
附内外连煤层比较表:
层别 |
煤名 |
厚度 |
煤质 |
开发 |
炼焦 |
挥发物 |
固定炭 |
灰份 |
硫份 |
外连
煤层 |
背连 |
0.25 |
劣 |
未 |
否 |
13.1 |
56.1 |
29.7 |
42.1 |
小独连 |
0.40 |
次劣 |
未 |
否 |
15.2 |
39.9 |
23.8 |
— |
|
双连子 |
1.40 |
次优 |
已 |
否 |
17.0 |
63.2 |
18.8 |
— |
|
臭炭 |
0.40 |
劣 |
未 |
否 |
16.2 |
59.2 |
23.8 |
29.1 |
|
大独连 |
1.00 |
次优 |
已 |
否 |
14.3 |
62.6 |
20.5 |
1.43 |
|
外石天平 |
0.40 |
优 |
已 |
否 |
14.9 |
57.4 |
24.6 |
1.67 |
|
内石天平 |
0.25 |
次优 |
未 |
否 |
14.9 |
33.2 |
29.0 |
1.55 |
|
内连 煤层 |
内连 |
4.20 |
最优 |
已 |
可 |
14.5 |
69.78 |
14.8 |
3.69 |
假沙连 |
0.40 |
劣 |
未 |
否 |
17.5 |
38.7 |
19.0 |
10.32 |
|
备注 |
|
公尺 单位 |
百分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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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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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山,此山亦由华蓥山发脉,经过秦家乡、大风垭而达龙王洞,至跳石河即埋入地平面下,长约百余里。惟在秦家乡以上炭层甚深,出河亦远,尚难经营。其地质年代在西山以后,系侏罗纪。其岩层纯属砂石,仅跳石一段略现石灰岩。其最上一百四十公尺以内之岩石为灰色砂岩。在此之下,砂岩较硬,作灰白色或淡青色,有时全为石英质。其间有煤层两层,在上者称为外连,在下者称为内连。外连厚度二公寸,内连厚度三公寸。内连炭质甚纯,较本县其他各山之煤为佳,川江轮船所需燃料多由此山供给。前清光绪三十年,英商立德乐组织华英公司与清廷所设之保富公司订立合同,承租开来,同时,建筑轻便铁路出狮子口江边。甫经测勘路线侵占农田,遂遭县人反对,据理力争。至宣统元年,始由川东道库拨银十五万三千九百两赎回矿权,另由江合公司备银七万两顶买厂房、机器、堆栈及铁路材料。于是,保富公司遂将收回之矿权完全交与江合公司从事开采。民元以来,川局虽动荡不宁,而该公司业务尚能逐渐进展。民国六七年,获利独厚,方拟修造铁路,竟被川东道署以追收道库垫款为名,将公司收归官办。迟至民国十一年,始行交还商办。然最近数年,政局迭变,业务益坏。至民国十七年,仍由江合公司旧股东收回办理,文光汉任董事长,唐建章任经理(详见“大事记”江合公司案)。经营惨淡历十年之久,始挽回危局。复请准大河沟新矿区开凿石牛沟新坑,为公司最大产煤宝库,使公司基础愈臻巩固。抗战时,修筑石牛沟至狮子口运煤铁路,大量运出焦煤供应兵工各厂,业务益隆。产量虽远逊天府之丰,然在嘉陵江流域,煤矿公司除天府外,他莫与争。总公司设重 庆行街,“九·二”火灾后,迁林森路文华街。
(三)二岩,亦系华蓥山分支,经老岩头、西山坪,以至温塘峡。其地质年代与东山相同,完全由侏罗纪岩石组成。内含煤质两层,均不甚厚,无大规模探采之价值。惟炭层破口濒于嘉陵江,出河较便,减少运力。故开采各厂,似足操胜算。惟坑道已远,坑内所需工资亦巨,利益不见优厚。据建设局调查,每年可产炭一万五千吨。
(四)桶井御临河,桶井御临河一带,山脉较为复杂,其岩层亦不单纯。有系二叠纪,岩层为石灰岩组成;有系侏罗纪,岩层为硬砂石组成。其所发现煤层,平槽、斜槽均有,惟不甚厚。其中最厚者不过三公寸。开采方法多属旧式,厂商复无大资本经营,且因离河过远,运输不便。采得之煤,惟供给附近各乡用户之需要耳。每年产量约五十万斤。
铁矿业 本县产铁区域,在东山风门垭以上一段,及铁山坪等处,常在煤层以上侏罗纪砂岩之中,采得平槽为厚度约一公寸。其种类为菱铁矿及赤铁矿两种,均含铁质百分之三十至四十。从来均系土法开采。至冶炼之法,皆属旧式,完全用木炭作燃料。十年前,木料价值甚贱,营此业者尚多。现因木料缺乏,价值昂贵,各山铁厂所铸之生铁,成本过高,不能获利,相继倒闭。惟东山风门垭有铁厂一处,资本尚丰,如能改用新法冶炼,燃料改良而用焦煤,获利必倍蓰矣。民国二十六年,抗战军兴,国都迁川,各兵工厂相继偕来,需铁甚殷,一时,风门垭一带,铁厂应运而兴。自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各厂亦相继停歇。
硫磺 本县硫磺,发现于皮家山、秦家场一带。其矿质种类系硫化铁散夹在白色砂岩中,成颗粒状,大小不等。向为土人用小规模开采,每厂一二人至四五人不等。全邑厂数约四十余家。其冶炼方法系将采集矿石先置于瓦坛内,复就平地挖成一公寸余宽之小沟,两旁系用簿石砌成。沟内导入冷水,然后将坛倒置于沟上,四围满堆炭火。硫磺经此燃烧,即行融化,由坛流出,直注沟内,遇水凝结为小粒。再收集用铁锅熔化,使成整饼,即市上所售之硫磺也。惟此类矿产,销场向为官厅所限制,不能迳行买卖,而价值亦不得自由增缩,因有统销处,官磺局先为估定,余则归之官家。私人无丝毫利润也。兹据江合官磺局调查,每年产量约三十万斤。
石灰业 本县石灰矿遍地皆是,其中,最著名者为西山全山,及东山之跳石与夫桶井乡一带,几乎全山石层皆石灰石。现开采厂数约百家上下,其中小厂甚多,产出之石灰除供本地建筑之用外,尚可运往邻县销售。而西山各厂滨嘉陵江,船运尤便,几乎全销重庆。据最近调查,每年产量约二千七百万斤。
商业
本县密迩重庆大埠,需要、供给多与重庆发生联系,业商者多趋于是。本县又罕特殊商品,故县内乡镇市面,除经营日用必需之衣食品外,无可记载之商业。惟就货物集散而言,尚有水、旱码头略值一述。
水码头 (一)水土沱,镇濒嘉陵江,上接合川,下连重庆,后通华蓥山麓一带乡村。故上下游运来之米粮、盐糖,与由山运出之煤、铁、硫磺,以此为最大集散场,市面繁荣,为本县各乡镇之冠。(二)乐碛,镇濒长江,上接重庆,下连长寿,又邻近太洪江,对江即巴县东里诸乡镇。故由长寿、巴县运来之米粮,由重庆运来之盐糖,及由太洪江运出邻水之杂粮,以此为最大集散场。市面繁荣,为水土沱之亚。(三)唐家沱,亦濒长江,位铜锣峡口,离重庆水程仅三十华里。清季设百货厘金查验卡于此。民国成立后因之。厘金废征,而货物税、稽查所相继设置,船舶上下,必须停验。船客登岸零星消费,市面亦尚繁荣。
旱码头 (一)静观,镇居华蓥山下盆地,沟塍刻镂,原隰龙鳞,农产丰牣,民物殷阜,环拥各乡,交易有无,咸萃于斯,退各得所。故旱码头市面繁荣者,推此为最。(二)龙兴,地居仁、义两里山脉分壤之盆地。膏田水碓,村舍星罗,农产亦丰,形势与静观相似。故附近各乡,交易有无,以此为便,市面亦称繁盛。(三)石船,此乡位成、万官道上,在轮运、公路未通前,官、商过往,商务尚隆。近惟独有之耕牛市场,尚维持未衰。
本县境内商业,不过略如上述。前言县人业商者,多趋重庆,而重庆大商业属县人经营者,不在少数。举其著者,如清末尹主之经营之宜、汉山货,黄德宣经营之长江棉纱,皆称渝中巨贾。民国以来,如杨文光开办之聚兴诚银行,在蜀中金融界实导先河。又如抗战时期,戴自牧领导之金城银行,管辖西南、西北各分行,兼办酒精、毛绒、制盐、造纸、燃料、运输等副业,又与民生公司合作,次第开长江与海外航线,事业雄厚,在国中商业、银行中,亦属上选。又渝中销煤之最大公司如江合,其负责经营人文化成、唐白异;又重庆商会历届有名会长赵资生、杨廷五、李宣城经营巨大商业,皆县人也。故县境虽无大商业,而县人在渝中、蜀中、国中,尚有较大商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