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馆藏

凡 例

 

 

 

 

  

一、《木耳镇志》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完整、准确、系统地展示木耳镇的历史与现状。

二、文体:一律用语体文记述体,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形式,志为主体,图标置于有关章节,力求文风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以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记事本末体相结合。

三、时限:上至1929年,个别内容适当上溯;下断限至2006年,大事记部分延至2007年。

四、结构:卷首包括地图、照片、序、凡例、修志机构及人员、目录、概述、大事记;卷尾包括附录和编后记。全书以概述为纲,以大事记为经,设21章,以事命题,横排竖写,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力求做到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突出时代、地方特色,充分发挥“资治、存史、教化”的作用。

五、称谓:一律用第三人称;历史朝代政府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依当时称谓,引用古地名应括注今地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规、会议名称等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多次出现时酌用简称;记述人物一般直书其名,不加褒贬。

六、历史纪年;1949年11月木耳镇解放,解放前历史纪年用当时的通用年号,并用阿拉伯字括注公元纪年;解放后一律用公元纪年;记述中,不称“建国前”、“建国后”,可酌称“解放前”、“解放后”。

七、计量单位:记述度量衡及币制单位时,均以当时的计量、货币单位入志,一般不作换算,必要时加以括注。

八、资料查考:文字资料以档案、史志为主,口碑资料为辅,所搜集的资料均经过核实,鉴别,“一事一卡”,分章节归档,志书不再注明出处。